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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獨止亂】候選人公僕議員煽暴可DQ

2020-07-10

攬炒派「獨」言涉違國安法 法律界:不擁護基本法可終身失資格

香港國安法第三十五條寫明,任何人經法院判決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即喪失作為候選人參加香港特區舉行的立法會、區議會選舉或者出任香港特區任何公職或者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的資格。香港文匯報記者整理了一眾攬炒派鼓吹「港獨」及煽動暴力的言論,並訪問香港法律界人士的意見。他們均認為,議員及公務員、司法人員等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政府是天經地義的,並強調香港國安法凌駕香港所有其他法律,而法律中提到的立法會議員、政府官員及公務人員、行政會議成員、法官及其他司法人員、區議員,均需要宣誓或聲明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香港文匯報記者 杜思文

香港國安法明確規定訂明了「四宗罪」,包括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裁定違反國安法者,將喪失參加選舉及出任公職的資格,但並無列明年期。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早前表示,危害國家安全是極嚴重罪行,有可能終身失去相關權利。

湯家驊:危國安禁參選合理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認為,如果要限制任何人參選的權利,法庭有權衡量是否合理。當法律沒有講明褫奪參選權的時限時,法庭要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處理,如涉及非常嚴重危害國安的罪行,需要判處終身監禁的,法庭也會考慮,判處終身不得參選也是合理。

他續說,若某人違反香港國安法且已經定罪, 就不能聲稱自己擁護基本法或效忠特區,因為已經由法庭判決該人並非如此,該人亦已傷害國家安全、不擁護「一國兩制」、不效忠基本法,沒有資格參選。

丁煌料三十五條成入閘指引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大律師丁煌指出,立法會及區議會議員效忠特區、擁護基本法是天經地義,但許多立法會議員竟然違背承諾,令人憤怒,必須撥亂反正。他相信香港國安法第三十五條亦會對9月立法會選舉提供指引方向的法律作用,選舉資格的認定,會有條不紊地,合情、合理、合法地進行。

香港國安法中無表明干犯國安法者被取消資格的時限,故需要由選舉主任在每一次選舉報名時分別考慮,該人有關國安法的刑事定罪,亦是選舉主任的考慮的重要因素。丁煌直言,若有人有侵犯國家利益的刑事案底,留下對國家不忠的污點,終身不能再參選亦不足為奇,且涉及香港國安法的案件有可能快速完成審訊。

龔靜儀:國安法罪成即失公職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在回應有關問題時首先質問﹕「為何陳淑莊、邵家臻判監8個月都可以繼續做立法會議員?」她認為香港國安法第三十五條和第六條很有必要,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政府,是作為議員的應有之義,沒有法治觀念的人不適合做議員。

龔靜儀批評,陳淑莊、邵家臻已有刑事案底,郭榮鏗更漠視法制、癱瘓議會,這些人顯然不能繼續代表市民去立法和投票,香港國安法堵塞了香港法例中的漏洞,更是以市民利益為依歸,讓市民安心。

她續說,香港國安法只會針對涉嫌四種罪行的人作出制裁,公職人員受到香港國安法的約束,並不代表受國安法影響,根據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只有被法庭裁定國安法罪成才會即時喪失席位或職位。

【立此存照】攬炒派議員涉「獨」煽暴言行一覽

區議員涉「獨」言行

◆梁翊婷:在行人路上掛起印有「延續革命時代」等字眼的橫額

◆何惠彬:在 facebook 發帖:「就算『香港獨立』唔到,都會磨你一世」

◆莫灝哲:向該區居民派發防疫包時,在包內加入「革命」字條

◆羅庭德:曾在區議會上聲稱基本法「無法約束政府」、「警察無惡不作」,揚言「只有重組警隊,重新『制憲』,方能為人民充權」,終極目標是要入主禮賓府「奪取政權」

◆李文浩:在區內懸掛「捍衛港人自由,誓抗國安惡法,香港人街頭見」橫額

◆劉家衡:在與李文浩聯合辦事處張貼「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港獨」標語

參選立會卻涉違香港國安法

◆黃之鋒:已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秘書長,一直勾結外部勢力

◆羅冠聰:「香港眾志」創始人之一,7月1日以視頻方式出席美國國會聽證會,並用廣東話高叫:「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五大訴求,缺一不可。」 現已走佬離港

◆袁嘉蔚:「香港眾志」前副主席,提倡「民主自決」

◆張崑陽:參與成立煽暴組織「立言香港」,並提出五大主張:「香港經濟自主、體制自強、社區自治、文化自成、國際自立」,去年聯同多個大專學生會代表,到美、英、澳等多個國家,游說各界支持美國國會盡快通過所謂「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制裁」香港

◆黃子悅:參選政治主張是「傾城起義、絕地反擊」

◆岑敖暉:「佔中」前夕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在街站派發印有「催化香港民族覺醒」、「香港民族正式遍地開花」及「生死相依」等「港獨」文宣

◆鄒家成:提倡「香港民族」意識、聲稱香港是從英殖時代轉為「中殖」時代。在街站派發印有「催化香港民族覺醒」、「揭示中國帝國主義真相」、「香港民族正式遍地開花」及「生死相依」等「港獨」文宣

◆劉穎匡:曾在社交媒體明言支持「香港獨立」,宣布參選時聲稱自己代表「本土抗爭路線」

◆張可森:在區議員辦事處門外張貼題為「屯門特訓」的告示,告示中間有黑衣人在奔跑,下方則寫荂u讓『革命』融入生活」及「以『行動』光復香港」

◆何啟明(民協):參選上屆立法會選舉時,聲稱「一國兩制」早不存在,需透過「前途自決」解決問題

◆岑子杰:自稱「激進民主派」,修例風波期間,多次發起及籌辦大型遊行,及後演變成暴力衝擊和違法活動

◆吳敏兒:與「香港眾志」關係密切;修例風波期間,策動航空界從業員政治罷工;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協助策劃一連五天的醫護罷工

◆何桂藍:選舉宣言稱:「一息尚存,力戰不降」,面對「極權」,只能夠以「我]鴾H生、前程、甚至肉身同生命作為代價去抗衡國家機器。」多次在 facebook 煽動暴力、鼓吹「抗爭」以迫使政府「讓步」,更稱「在通往刑場的囚車上,反抗才是唯一生機」;競選宣傳活動均由「眾志」廖偉濂打點,亦多次與「眾志」共同開設反對香港國安法街站

◆劉偉聰:參選聲明為「自上而下、公民授權」;修例風波期間多次發表「年輕人犯了法,但政府及警察帶頭破壞法治」、「拋頭顱、灑熱血,我做唔到。勇武抗爭,我都做唔到。所以我更加佩服年輕人,居然放棄自己咁多前途、咁多未來,可以為魕O個地方、為唔認識麰砲秅H,選擇咁儭籉V」的煽暴言論

◆余慧明: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發起一連5日的醫護罷工

立法會議員煽暴

◆郭家麒:立法會5月通過《國歌條例草案》後,郭家麒在會議廳內播放《願榮光歸香港》,並與胡志偉、郭榮鏗、鄺俊宇等攬炒派議員一同離開會議廳

立法會議員涉「獨」言行

◆譚文豪、區諾軒:曾被控在修例風波非法集會中阻差辦公

◆鄺俊宇:曾大讚暴徒衝擊立法會行徑,公開煽動不要停止「抗爭」,與「手足」齊上齊落,直至「五大訴求」達成

◆邵家臻:「佔中九丑案」中,被判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罪成,被判監8個月

◆陳淑莊:「佔中九丑案」中,被判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罪成,判監8個月,緩刑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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