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攬炒拒簽確認書 可依法DQ

2020-07-23

政界批煽挑戰法律 違國安法須嚴正處理

多名攬炒派分子昨日分別報名參加立法會換屆選舉,惟一些攬炒派聲言選舉確認書非提名要求之一,拒絕簽署確認書,並鼓吹越多人拒簽就越安全。多名政界人士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批評,攬炒派公然拒絕簽署確認書,是企圖集體挑戰法律要求,亦違反香港國安法第六條的規定。他們呼籲當局應嚴正執法,拒絕讓攬炒分子入閘。■香港文匯報記者 郭家好

有關確認書除了要求參選人示明擁護基本法及保證效忠中國香港特區外,亦要求特別擁護基本法第一條、第十二條、第一百五十九(四)條。香港國安法第六條亦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在參選或者就任公職時應當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者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然而,多名攬炒分子昨日卻公然聲稱不論簽署與否都可能會被DQ,又指簽不簽署確認書從來與確認參選資格無關,更甚者認為不簽確認書能「彼此保護」,因此揚言將拒絕簽署確認書(見另表)。

拒絕簽署確認書的參選人包括張崑陽、楊岳橋、郭家麒、譚文豪、鄭達鴻、陳志全、譚得志、何桂藍、何啟明。

盧瑞安:借DQ引外力干涉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盧瑞安表示,香港國安法第六條清楚列明參選人需簽署文件確認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這是參選的要求及制度,惟現時攬炒派公然集體挑戰制度,更有可能仗茩I後有外國勢力的支持,「以為當局不敢大規模DQ,或企圖以被DQ一事令外國擁有藉口抹黑中國,以此干預香港事務。」他認為,當局應嚴格執法,拒絕不簽署確認書的參選人入閘。

蔡毅:反映非真誠效忠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蔡毅表示,既然攬炒派表明不簽署確認書,足以證明他們是並非真誠地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而且違反香港國安法的相關規定,因此他呼籲當局應嚴肅處理事件,依法辦事,取消這些不簽署確認書的人的參選。同時,當局亦須檢視簽署確認書的攬炒派分子,詳細地分析他們過往的行為記錄是否真誠地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若否也不應予以入閘。他強調,攬炒派以「彼此保護」及法不責眾的僥倖心理來集體挑戰法律要求是絕對錯誤的。

工聯會前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表示,參選人是否簽署確認書是他們的自由選擇,但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都列明要求須確認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若參選人選擇不簽就須承擔相關的法律後果。他認為,不簽確認書已經等於不真誠擁護,故呼籲當局要一律取消不簽署確認書者入閘資格,同時亦要觀察已經簽署確認書的攬炒派參選人有否做出違反確認書內容的行為及言論。

王國興:輸打贏要無視法紀

對於攬炒派聲稱不論簽署與否都可能會被DQ,因此拒絕簽署的說法,王國興認為這是典型的輸打贏要、無視法紀的心態,批評他們抱住法不責眾的僥倖心理來挑戰法律要求。

立法會九龍東參選人還有鄧家彪團隊、黎榮浩團隊、黃之鋒;九龍西參選人還有梁美芬團隊、鄭泳舜團隊、陳凱欣團隊、岑子杰、毛孟靜、李安求、潘焯鴻;新界東參選人還有陳克勤團隊、葛珮帆團隊、劉鬖J、林克霖、陳玉娥、黃兆健;新界西參選人還有陳絔g團隊、麥美娟團隊、周浩鼎團隊、鄭松泰;香港島參選人仍有張國鈞團隊、郭偉L團隊、鄧偉俊、莊芷茵團隊、梁晃維、袁嘉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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