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樂士
Neme judex in causa sua 是法律界中一個格言,意思是任何人都不應參與審判與自己有利益衝突的案件。這是一個理所當然的法律基本原則,旨在捍衛公義。
此原則與另一條法律準則息息相關,旨在維護公眾對司法審訊的信心。此準則就是英國首席大法官在1924年判詞中的名句:「公義得到彰顯固然重要,但同樣重要的是要讓世人清楚看見彰顯的公義。」
這兩項法律原則扎根普通法多個世紀,然而當「英國國會跨黨派香港小組」(香港小組)於8月5日發表報告,針對香港警察在示威期間對待急救員的手法時,他們就已經踐踏了這兩項原則。進行所謂調查的人在發表報告前就已經敵視香港警察,而調查活動的資金來自一個仇視香港警察的政治組織,報告得出的結論自然要合乎他們的心意。
「香港小組」早已預設立場
調查在本年3月10日展開,及後發現其秘書處是 The Whitehouse Consultancy Ltd.,一家由政治組織 Stand with Hong Kong(與港同行)資助的傳播機構。而「與港同行」不但仇警,更與反修例運動有關切聯繫。截至上年11月5日,「與港同行」已向秘書處支付36,000英鎊,這筆資金很可能只是啟動經費。當然,「與港同行」身為「老闆」自然有權作主,所以報告大部分的內容很可能是來自「與港同行」的手筆,至少它也向「香港小組」提交了大量的捏造「證據」, 供後者撰寫報告之用。
首先,「香港小組」允許「與港同行」以這樣的方式參與調查,確實令人感到意外,尤其是它知道萬一被人揭發當中的利害關係,它一向公正持平的形象將會蒙羞。既然所謂的調查是這樣操作的,外界就有必要知道「與港同行」這個機構的本質,這關係到報告的結論便是抹黑香港警方。
「與港同行」號稱立足香港,但實際上擁有相當多的外國成員。它與其他反華勢力合作無間,當中的佼佼者莫過於投身反華事業的羅傑斯(Benedict Rogers)及其所把持的「香港觀察」(Hong Kong Watch)。「與港同行」曾在其網站上批評特區政府「不斷把警暴升級」,並採取「愈來愈嚴厲的打壓手段」,聲明支持示威運動中的「五大訴求」,其中就包括不管參與示威人士犯了多大的罪都要予以「特赦」。它甚至散布被捕人士在拘留期間被員警「虐打和性侵犯」的種種說法,但卻拿不出任何可靠證據。
「香港小組」與「與港同行」結盟,其報告早已預設立場,因而報告發布後,「與港同行」隨即對調查結果表示歡迎。前者出錢資助調查,有這樣的結果一點也不讓人感到意外。倘若報告證實香港警察清白,還他們一個公道,「與港同行」想必會要求退款!
調查從頭到尾皆片面
調查的手法也很搞笑。許多所謂的「證據」都是匿名者提供的, 就連「香港小組」本身都承認無法判定這些匿名者證詞的可信度和可靠度。然而,「香港小組」卻全面採納了這些抹黑警方的所謂證據。報告對所有批評警方的「證詞」都照單全收,並加重筆墨渲染。
在沒有律師代表警方協助調查的情況下,調查方沒有人對「目擊者」的動機仔細調查,也沒有人對這些誇大其詞的陳述予以深究。同樣地,也沒有人查究「與港同行」是否曾慫恿這些人作出他們想要的供詞。自始至終,「香港小組」都傾向於聽信抹黑警察執法的言論,而不理會所謂「證據」有多麼荒謬。再者,沒有人嘗試理解警察所面臨的困難。可以說,整個調查從頭到尾都是片面的。
最近,阿爾頓和卡邁克爾被委任為「香港觀察」的執事,這也就絲毫不足為奇了。他們和「香港觀察」一樣,費盡心思抹黑香港警察,為黑暴運動的種種罪行漂白。
整個調查從一開始就是精心策劃、毫不留手地抹黑警方的。「香港小組」的報告全無正義可言,那些追求正義的古人若泉下有知,都一定會怒不可遏。報告不僅漠視正義,而且其結論全無價值,最糟糕的是,它背棄了英國「公平」的傳統,玷污了英國議會的信仰基準。
英國下議院議長霍伊爾和上議院議長福勒如果意識到這一點,一定會採取果斷行動,讓議會與這份報告撇清關係,並禁止再有人像「香港小組」般操作,濫用議會程序。(作者是前刑事檢控專員,本文的英文版發表在《中國日報》評論版。有刪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