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杏研 公共政策分析員
早於上世紀80年代開始,西方國家的學校教育管理制度出現了新變化,香港的教育發展,自然也跟荍j西風,採用英美的校本管理模式,於1991年首次引入校本管理試行計劃,其後於2005年全港實施。「校本管理」的目標是增強學校政策決定的靈活度和提升教學質素,一方面將權力下放,另一方面加強學校的問責,追求效率和效能。香港回歸後,成立「校本管理政策專責小組」,提出27項建議以優化校本管理。然而,時至今天,校本管理新措施,本質上,是一個分權的制度,提供教育資源的教育局對學校管理的權限相形見絀,近年發生各類型的校政混亂事件,更令社會大眾質疑,「校本管理」是否過分寬鬆。
香港的學校類型主要分為四類:官立學校、津貼學校、私立學校和直資學校。津貼學校約佔學校總數約八成,是體制中的主流,隸屬於辦學團體有自己的法團校董會,有高度的學校自主和獨立性,在人事政策、資源政策及課程政策三方面都不受教育局直接監管。現時,香港有400 多間辦學團體,當中規模最大的首十間 (即辦學團體總數的2%) 已掌控全港三分之一的學校,可見這十間辦學團體在教育界的影響力十分龐大。
自從修例風波以來,一個新現象是校園風雲乍起,過去罕見的學生「圍攻」老師校長、群起公審的場面頻頻出現。牽涉違法暴力事件而被捕的,達9,000多人,當中,竟有3,600人為學生,佔總被捕人數四成。至於中學生和小學生當中,分別有1,600名和8名被捕。這是史無前例的現象,雖然不能完全歸咎於教育,但在大環境變化中,中學生對社會事件的看法,以至表達不滿的行為,與學校教育必定有關。教育局應該與各辦學團體合作,共同找出社會事件中涉及的教育問題,正本清源,再了解被捕學生的需要,以宣導、教導、輔導三部曲,帶領學生重回正軌。
1991年,當時教育署頒布的《學校管理新措施》論述了很多津貼學校的弊病,直至30年後的今天再讀報告,不少弊病依然存在。報告當年指出辦學團體的管理結構和水平參差,與當時的教育署溝通不足。今天看,長遠要優化校本管理模式,當局必須與辦學團體合作,建立一套雙方同意的準則,以及全新的法定評分機制,定期對辦學團體進行評審,務求確保津貼學校在人事、資源及課程政策三方面合乎教育局的要求。此評分機制要與資源掛u,若有嚴重校政失當事件,必須跟進,勸喻不果或未見改善,不排除政府收回學校。
現時,香港只有不足一成的學校屬官立學校,由政府管理,比較其他國家教育體制實在少見。如在英國、美國和歐洲等的學校體制中,主流學校是官校,當地的教育局有相當大的權力及責任管理官校的政策。津貼學校成主流並以校本管理模式運作,可謂香港一大特色,由港英時期到現在是否需要作出重大的變革?這是學界各持份者要回答的問題,都說今夕是二次回歸工程的開展,辦學團體的角色應有何擔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