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凡 全國政協委員 香港廣西社團總會會長
本港自7月初爆發第三波新型冠狀病毒至今仍尚未完全受控,面對全球蔓延的嚴峻疫情,為保障全港巿民及各候選人的安全,避免因人群聚集而增加交叉感染的風險,香港特區政府於7月31日果斷宣布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將立法會選舉押後至暫定明年9月5日舉行。延後選舉的決定,既能夠避免因選舉活動而進一步引起病毒傳播,又可以讓全社會集中精力應對疫情,是值得支持和認同的。
不過,隨着立法會選舉的推遲,香港出現了立法會「真空期」。而立法會作為香港重要的憲制機關,肩負審議政府法案,通過財政預算及各項公共開支撥款等重大職能,如何避免香港因立法會延期而「停擺」,成了擺在特區政府面前的一大憲制難題。根據香港現行法律制度,行政長官有權推遲香港第七屆立法會選舉,但無法解決選舉推遲後的立法會空缺問題。對此,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處理有關立法會任期的問題,而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憲法和基本法,決定第六屆香港立法會繼續履職,延任至少一年,直至下屆立法會任期開始為止,並且明確第七屆立法會任期為四年,既有效解決了因立法會選舉推遲而產生的「真空期」,又符合基本法第69條的規定,是一個合法合理合乎香港實際情況的最好決定。
全國人大常委會在作出延長第六屆立法會任期的決定後,反對派議員隨即發表聲明,稱這一決定違背基本法第69條的規定,並重申反對押後選舉。對此筆者認為,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的常設機關,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據憲法和基本法作出延長香港第六屆立法會任期的決定,具有不容置疑的權威性。反對派議員的上述聲明,一方面反映他們錯誤解讀基本法,藐視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法律和政治地位,另一方面也暴露了他們只顧及個人政治利益,漠視公眾健康的真面目,必須予以糾正和譴責。
過去四年來,由於反對派議員的倒行逆施,第六屆立法會歷經多次拉布,導致不少法案未能完成審議。今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延長第六屆立法會任期,為有關法案趕及通過創造機會。筆者衷心希望各立法會議員在未來一年能放下分歧,放棄癱瘓議會的主張,以市民的福祉和香港社會的長遠利益為依歸,確保香港各項法案順利通過,為幫助香港早日恢復經濟發展,保持香港社會長期繁榮穩定作出新的貢獻。筆者亦希望各位立法會議員,在未來的一年,與廣大市民一起,重振香港衰頹的經濟,讓香港在國家發展中更好地發揮優勢,促進經濟轉型升級,推動香港社會重返正軌,以新的面貌再出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