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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店佳節倍思金 濫售月餅涉違法

2020-09-27

部分無牌生產 無標食用日期 隨時食壞人

「每逢佳節倍思『金』」正是「黃色經濟圈」的典型寫照。繼今年多個「和你乜」的「節慶」活動後,各「黃店」再搶佔「黃圈」商機,希望藉賣月餅吸引「同路人」消費,但購買者只要稍不注意,就有可能危及自己的身體健康。香港文匯報記者近日走訪多間「黃店」及在網上向部分「黃營」分子訂購月餅,發現其製作過程「黑箱」、衞生情況令人擔心,部分產品更無任何有關成分和食用日期的標籤,消費者無法得知當中會否含有致敏成分。有法律人士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出,根據《食物業規例》,任何人經營涉及配製食物出售(包括網上銷售),供人在食物業處所以外地方進食,須領有食環署簽發的食物製造廠牌照,故若有網店無牌經營即屬違法。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中秋佳節臨近,寓意團圓的月餅更是熱賣,不少「黃店」在社交媒體標榜「自家製」的「香港人月餅」,更聲稱賣月餅的收益會捐予「612人道支援基金」,及《立場新聞》和《蘋果日報》等「黃媒」機構,攬炒派區議員亦協助他們大賣廣告以至訂購服務,吸引了不少「黃絲」光顧。

工廠垃圾滿地衞生堪憂

香港文匯報記者近日以顧客身份在網上或實體「黃店」訂購多款「黃色月餅」。記者在旺角一「黃店」訂購「我哋真係好L鍾意香港」月餅時,店員除了聲稱收益會捐予「黃營」機構外,更稱會聘請「手足」製作和運送月餅,惟當記者進一步查詢會否有收支賬目時,店員則支吾以對,只荌O者留下手機號碼及訂金,更在再三追問下才肯給予手寫的購買收據。

記者在旺角另一「黃店」購買「不鳴」月餅時亦有類似情況。該公司註冊至今不足兩個月,登記地址是位於柴灣一工廈的食品供應有限公司。據《大公報》早前揭發,有關廠房內雜物亂放在地,製造月餅的材料如雞蛋等隨意放在鐵架上,當中極易變壞及變質的奶類材料亦未有放在雪櫃內冷藏。

同時,廠房內、外的硬件設施均破舊損毀,如用於包圍冷氣槽管的海綿和錫紙都嚴重破損,剝落的錫紙凌空「條條揈」,塵土飛揚;廁所亦污漬處處,而地面及水龍頭均滿布袑鞢C廠房外更有巨大垃圾桶和多塊貨運層板貼近大門,垃圾散布在地,衞生堪憂。

「網紅」製月餅不戴口罩

「港獨」分子劉頴匡前女友、中文大學學生會前常務幹事黃于喬(Emilia Wong)亦在網上推銷其「自製」月餅,並在其社交媒體上載月餅的製作過程。雖然現時疫情尚未完全平息,惟從影片可見,黃在製作月餅時並無穿戴手套、口罩、髮網及圍裙等裝備。

記者在購買有關月餅時發現,有關月餅的包裝並無標明食用日期及成分,職員在被追問時僅稱「自家買料自己整」,衞生安全成疑。記者付款後,被安排到攬炒派區議員劉家衡的「網紅」女友潘書韻(「搣時潘」)經營的情趣用品店取貨,並稱任何購買月餅的客人,購買情趣用品時可獲九折優惠。

法律界促執法部門跟進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執委會副主席傅健慈表示,根據《食物業規例》第三十一條,除非獲食環署批出牌照,否則任何人不得經營或安排、准許或容受他人經營以下任何一種食物業:任何食物製造廠;食肆;工廠食堂;燒味及鹵味店;新鮮糧食店或凍房。若有關人等未有列明月餅成分或隱瞞食材來源地,很容易令人懷疑其衞生水平是否達標,為保障市民健康,執法部門理應跟進。

執業大律師容海恩則表示,月餅等預先包裝的食物應附有食品標籤,讓市民了解當中會否有致敏或其他附加劑,亦應列明食用日期等基本資料,否則或引致健康問題,故市民應避免購買成分有嫌疑的食品。

根據法例,任何無牌經營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而持續違例者則每天另加罰款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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