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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官相衛」觀感強 司法改革刻不容緩

2020-10-09

傅健慈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 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

近期大量市民向司法機關投訴時任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俊堯主觀偏頗,包括攻擊警員「講大話」,讚賞黑暴分子等等。司法機構昨日公布有關投訴的結果,認為針對何俊堯的司法行為投訴不成立。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亦同意總裁判官的意見。總裁判官更指何俊堯獨立判案、不適宜干預。司法機構對市民投訴的處理,明顯有「自己人查自己人」、「官官相衛」之觀感,反映司法機構缺乏監督,沒有糾錯機制,更加凸顯司法改革的必要和迫切,才能挽回公眾對司法制度的信心。

何俊堯曾批評作供警員不可信、態度輕佻及蔑視,作供時猶如置身於「平行時空」及「大話冚大話」,並放生或輕判黑暴的暴徒。司法機構昨日表示,有8宗投訴針對何官,除了兩宗案因為律政司正向法庭提刑期覆核申請,要待司法程序完成才跟進,另外6宗案,總裁判官蘇惠德表示,經了解及閱讀裁決理由或判刑理由後,認為何官沒有表達任何個人或帶有政治傾向性的言論,亦沒有表面偏頗的情況,裁定投訴全不成立。

眾所周知,何俊堯是總裁判官的直接下屬,大家有緊密的工作關係,但是總裁判官沒有避席,反而直接處理大量市民投訴何官的調查,顯然不恰當,可算是「自己人查自己人」,根本存在「利益衝突」的問題,更不是一個「獨立、公平、公正」的調查,不能不令人質疑司法機構處理投訴法官的機制形同虛設。

明顯存在「利益衝突」問題

筆者認為,這個調查結果並不穩妥,總裁判官表現偏頗,過分依賴律政司沒有向有關案件的裁決或判刑提出覆核或上訴,作為投訴不成立的借口。另外,司法機構沒有正面回應「暗升何官」的投訴,反映「官官相衛」和律政司把關不力,未能彰顯公義。

猶記得港鐵紅磡站爆出剪鋼筋事件時,社會有強烈呼聲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不能任由港鐵公司自己人查自己人。換言之,自己人查自己人必然缺乏公信力。那麼,最強調「獨立、公平、公正」的司法機構,卻為何可以享受特別待遇,可以自己人查自己人呢?

「司法獨大」令人失望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表示,同意蘇總裁判官的意見,這正是橡皮圖章,實際是官官相衛,令人質疑馬官沒有全面審視調查的事實和理據,盲目為蘇官和何官撐腰,破壞司法公正的核心價值。

若然市民不滿調查結果,可以用實名通過書面投訴連同相關的事實和理據,向特首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反映,要求覆核有關的調查結果。如果這書面投訴再被「司法獨立、不能干預」為理由拒絕,不禁令人質疑「司法獨大」,相信廣大市民便會對司法機構失望和失去信心。

故此,借鑒其他英美法系的國家,本港確實存在司法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筆者敦促特區政府成立「司法監督和量刑委員會」,盡快進行公眾諮詢,挽回公眾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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