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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大免校譽受損 禁學生二創校歌校徽

2020-11-0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姬文風)本港近年濫用校名作政治宣傳的風氣嚴重,不但容易引起誤導,更有機會令學校名聲受損。多個城大學生媒體近日傳出消息,指校方已通過修訂學生紀律守則,新增條文禁止一切破壞大學品牌及形象的行為,包括未授權使用、修改、損毀及進行二次創作等,對象涵蓋校歌、校徽或任何其他能代表大學身份的元素;同時有關紀律處分的部分條文亦見加強,修訂今日生效。

城大學生媒體「城市廣播」及城大學生會編委會先後發文,稱城大於上周三(10月28日)的教務會上通過學生紀律守則(Code of Student Conduct)及學術誠信守則 (Rules on Academic Honesty)的最新修訂。前者主要新增一項條款,禁止一切破壞大學品牌及形象的行為,包括未授權使用、修改、損毀及進行二次創作等。至於大學品牌及形象的定義,包括但不限於校歌、校徽或任何其他能代表大學身份的元素,以避免破壞對大學、顧問委員會、校董會或其成員之聲譽,或為其帶來任何偏見或負面影響。

另外,消息稱校方亦有就紀律處分部分新增和修改條文,其中涉及輕微失當的口頭譴責,將從「不會記錄學生檔案內」改為「保留記錄直至畢業或退學為止」。至於涉及嚴重失當的書面譴責,將由「保留直至畢業或退學為止」改為「最多保留至學生畢業或退學後七年」。據了解,校方對於城大學生的定義包括城大副學士學位學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及以往入學之舊生。

至於學術誠信守則亦新增了3項,包括不允許「請槍」、不允許與其他學生共同完成個人功課、在沒有提前通知或獲得確認的情況下於不同課程呈交相同的功課將會被視為抄襲。據了解,學生紀律守則的新修訂將於今日正式生效,學術誠信守則的修訂則於本月1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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