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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警底違私隱例首判囚

2020-11-04

技術員將警眷個資放煽暴群組 官斥波及無辜家屬判入獄兩年

警務人員在去年修例風波中堅守崗位、止暴制亂,卻成為黑暴的打擊報復對象,已有逾3,800名警務人員和其家屬遭到黑暴起底,被暴徒群起威嚇和滋擾。一名香港電訊男職員,涉擅自登入公司電腦搜索及擷取警員家屬資料,再向Telegram煽暴起底群組「老豆搵仔」頻道發布,上月被裁定3項「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及一項「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罪成,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2年。這是首宗對警員起底、涉違反私隱條例被判監個案。法官姚勳智斥被告違反誠信,行為對執法者造成嚴重心理影響,更波及無辜家屬,必須處以阻嚇刑罰。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時任電訊職員 藉工作索警料

男被告陳景僖(33歲),案發時任職香港電訊技術員,案發後已被解僱。控罪指他去年7月24日、8月3日及9月9日,3次不誠實地取用屬於電訊公司的桌上電腦,非法取得3名公眾人物、20名警務人員及6名警察家屬等客戶的個人資料,更向Telegram「老豆搵仔」群組管理人「報料」,提供一名督察父親的電話號碼及身份證號碼,事主也是電訊公司客戶。

辯方求情則指,被告只是為了看看涉案資料是否準確才會報料,而且只涉及一個Telegram頻道,他沒有犯罪意圖以至金錢利益。辯方也指,部分資料儲存在電腦內,沒有交予第三者,涉案督察的父親也沒有永久心理創傷。辯方希望法庭考慮到案情特殊,以及被告已遭還柙三周,判處被告緩刑或社會服務令。

官:案情嚴重「不誠實」公開資料

法官姚勳智判刑時指,被告犯下的罪行嚴重,將警員家人的資料發放後,又在Telegram頻道聲稱「有佢電話地址」 ,由於「查資料」的過程不簡單,涉及多個程序,說是「一時衝動」,實難以接納。姚官引述數個同類案例指,除非案件非常特殊,否則判處非監禁刑罰並不恰當,而本案案情嚴重,尤其是案發在警民關係緊張的背景下,被告不但違反誠信、「不誠實」地將警員家屬資料公開,對執法者心理造成嚴重影響,更牽連無辜的家屬造成極大心理困擾。心理報告顯示事主事後仍感無助、脆弱,以及緊張自己和家人安全,故須判處具阻嚇性刑罰,以免其他人仿效。

姚官又指,搜查涉案資料並不直接簡易,需要透過電腦資料查證,明言難以接納被告自言一時衝動的說法。姚官亦指,被告擷取的資料中包括28個警察宿舍地址、20名現職警務人員及6名警員家屬的個人資料。雖然相關資訊未有發布,惟法庭量刑時亦要考慮資料一旦外流所帶來的風險。

姚官最終就被告3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分別以3個月、12個月及18個月作量刑起點,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罪以18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部分刑期分期執行,判處被告總刑期監禁兩年。至於被告另外面對一項涉及去年9月22日在紅磡警署外的遊蕩罪,則在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被告陳景僖去年9月22日,在紅磡警署對面的俊民苑停車場上層梯間,用手機拍攝警署內的停車場及車輛時被截查,警員在其手機內發現他在Telegram煽暴起底群組「老豆搵仔」中發放一名男警務督察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包括全名、身份證號碼、電話及住址等。其後警方進一步揭發他在未獲任職電訊公司授權下,於公司電腦系統檢索及記錄了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而相關檔案中涉及28個警察宿舍住戶地址、20名現職警員及6名警員家屬的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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