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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準確認識基本法須回歸初心

2020-11-18
■ 林鄭月娥在香港基本法頒布30周年法律高峰論壇致辭。■ 林鄭月娥在香港基本法頒布30周年法律高峰論壇致辭。

引述鄧小平提「一國兩制」初衷 強調人大有權處理港憲制問題

香港回歸祖國23周年,惟香港社會仍有人對基本法及「一國兩制」存在錯誤理解。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在香港基本法頒布30周年法律高峰論壇致辭時指出,要準確認識基本法必須回到「一國兩制」的初心,過去一年經歷的嚴峻政治考驗,更令她深刻體會到始終要準確把握「一國」和「兩制」的關係,始終要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的重要性,認為只有堅持兩個「始終」,才能讓「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根茂

林鄭月娥在致辭時指出,要認識基本法,必須回到「一國兩制」的初心。當年鄧小平先生提出「一國兩制」的構想,是在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保持香港繁榮和穩定的前提下,考慮到香港的歷史和現實情況,最大程度地保留香港的特色和優勢,讓香港市民的原有生活方式維持不變,「這個初心從來沒有改變,也是中央一直以來對香港特區各項方針政策的根本宗旨。 」

她說,「一國兩制」總設計師鄧小平先生的兩段講話證明中央在「一國兩制」政策下的治港方針始終如一,從未動搖。第一段包括「切不要以為香港的事情全由香港人來管,中央一點都不管,就萬事大吉了。這是不行的,這種想法不實際。」「如果中央把什麼權力都放棄了,就可能會出現一些混亂,損害香港的利益。所以,保持中央的某些權力,對香港有利無害。」另一段則是鄧小平有關愛國者定義的講話,「港人治港有個界限及標準,就是必須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愛國者的標準是,尊重自己的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

實施國安法屬中央必使權力

林鄭月娥表示,經歷了接近一年的暴力亂港,香港國安法的制定實施,就是中央必須行使的權力,而全國人大常委會本月11日的決定,就是要為立法會議員資格和違反誓言後承擔的法律責任定下明確的規定,以符合基本法對立法會議員的要求,「只要認真的學習這兩段話,任何近日批評人大常委會決定的理據都會不攻自破。」

她並引述國家主席習近平在2017年7月視察香港時發表的重要講話指,「一國兩制」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探索,今後更好在香港落實「一國兩制」,始終要準確把握「一國」和「兩制」的關係,始終要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她說,過去一年,作為特區行政長官,經歷了嚴峻的政治考驗,深刻體會到只有堅持這兩個「始終」,才能讓「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兩次提請人大符憲法基本法

林鄭月娥指,在具體落實基本法時,必須堅守「一國」原則,正確處理特別行政區和中央的關係,維護中央權力,同時保障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主權問題不容討論、『港獨』主張不能容忍。」

她續指,在應用基本法時,也要同時認識憲法,因為憲法及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秩序。她說,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是全國人大的常設機關,有權決定香港特區的設立及其制度,擁有解釋基本法和監督基本法實施的權力,也有權處理在基本法落實過程中出現的憲制性問題。

她提到,過去數月,香港就出現了兩個特區不能自行解決的憲制性問題,包括立法會換屆選舉押後一年而出現立法會真空期的問題,以及香港立法會議員資格的問題。她重申,先後兩次請求中央人民政府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從憲制層面解決問題。做法符合憲法和基本法規定,有理有據,不容外國政府或政治組織抹黑詆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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