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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實施目標

2020-11-27

到2022年

基本建立大灣區內地醫療機構使用港澳上市藥品醫療器械的體制機制及基本具備為港澳提供高水平的醫療用藥用械條件

建設大灣區內地與港澳地區藥品醫療器械研發、生產、流通和使用的「軟聯通」機制,推動大灣區醫藥產業融合發展,積極穩妥開展港澳外用中成藥審評審批、港澳藥品醫療器械在大灣區內地生產等試點工作

建立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技術支撐機構,促進大灣區醫藥產業快速健康發展

憑借大灣區的國際化區位優勢,推進中醫藥標準化、現代化、國際化

到2035年

建立完善的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協調機制,為港澳和大灣區內地居民提供便利的藥品醫療器械產品及服務

打造大灣區醫藥產業高水平科技創新平台,實現大灣區醫藥產業深度融合和藥品醫療器械生產製造產業升級,建成全國醫藥產業創新發展示範區和宜居宜業宜遊的國際一流灣區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郭若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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