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將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房託基金或REIT)和商業信託混為一談,因為大家都是名稱有「信託」二字的投資產品,又會分派利息,然而它們是不同的投資產品。
房託基金在監管上需要遵從《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守則》規定,而商業信託則不適用。證監會近日修訂《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守則》,令房託基金在進行投資時可以有更大的靈活性。
商業信託可以採用合訂證券的形式上市,即是把兩種或以上的證券,例如公司股票和信託單位「結合」起來,作交易或轉讓用途。採用合訂證券形式上市的商業信託會經營活躍業務,故與上市公司相似,因此商業信託的監管準則與上市公司相同。
兩者主要投資有分別
投資者要留意,房託基金和商業信託在投資範圍、派息和借貸上限方面會有分別。在投資範圍上,房託基金主要投資於能產生定期租金收入的房地產項目,而且有關投資必須佔基金資產總值的75%或以上;商業信託則沒有這方面的規定,現時本港上市的商業信託中,有從事公用事業的,也有從事酒店投資事業的。
派息佔比及借貸上限
派息方面,房託基金每年須將不少於其稅後淨收入90%的金額作為股息;商業信託則沒有這方面的硬性規定,有個別商業信託每年自願將可供分派收入全數派發給單位持有人。
另外,房託基金借款總額不得超過計劃資產總額的50%,商業信託則沒有借貸上限的規定。
文﹕投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