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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工委:系統性制度構建 確保「愛國者治港」

2021-03-31

香港文匯報訊 據新華社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發言人臧鐵偉昨日就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修訂通過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發表談話如下:

3月3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以全票表決通過了修訂後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和香港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自2021年3月31日起施行。這是全國人大常委會貫徹落實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精神、全面完成「決定+修法」決策部署的關鍵步驟,是繼2020年制定實施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之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從國家層面推動香港特別行政區相關制度完善發展的又一重大舉措。選舉制度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關係香港管治權能否牢牢掌握在愛國愛港力量手中。這次修訂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突出確保「愛國者治港」的主旨和原則,進行系統性制度構建,這對於全面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必將產生重要而又長遠的影響。

作明確具體務實可行規定

新修訂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是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內容的全面展開、充分體現和具體落實,對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委員會的規模、組成和產生辦法,行政長官候選人、候任人的產生辦法,立法會的規模、組成、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健全完善候選人資格審查制度機制等,都作出了明確具體、務實可行的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還將據此修改本地有關法律。這一新的選舉制度安排,符合憲法、香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有關決定的規定,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實際情況,一方面及時彌補了香港特別行政區原有選舉制度存在的漏洞和缺陷,另一方面有效增強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民主選舉制度的廣泛代表性和均衡參與度,有利於體現香港社會的整體利益和根本利益,有利於提高香港特別行政區治理效能,為「愛國者治港」提供了堅實穩固、安全可靠的法治保障,也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未來政制發展奠定了新的憲制基礎和法治軌道。

「一國兩制」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一個偉大創造。作為一項前無古人的開創性事業,「一國兩制」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探索、不斷完善。古人說:「善為政者,弊則補之,決則塞之。」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決定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修訂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就是為了從制度上確保香港「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我們相信,在新的選舉制度安排範圍內,香港特別行政區一定能夠實現長治久安,香港「一國兩制」事業明天一定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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