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涂若奔、邱婷)在雷曼迷債事件後,港交所、證監會和金管局均有意加強金融市場監管,金管局及證監會剛剛於向財政司司長提交報告,就金融市場監管架構,以及若干在香港銷售的金融產品,包括迷你債券及其他結構性產品的具體監管,提出建議修訂。可以肯定,經過雷曼迷債事件之後,監管政策只會逐步收緊。
然而,現時本港經濟陷入衰退,上市公司本身已經面臨巨大的經營壓力,當局在加強監管,保障投資者利益,同時又要兼顧吸引投資之間作出平衡,確是一件考功夫的事情。
是次港交所建議實施延長董事禁止買賣股份期限,原意是為減少上市公司董事利用所掌握的敏感資料,尤其是在業績公布前操縱市場。但有逾230間上市公司在新例實施前夕才突然發難反對,包括長實(0001)、和黃(0013)、新世界發展(0017)、太古(0019)等重量級公司,出乎證監會及港交所意料之外。
傳有「華洋角力」現象
至於要求刊發季度報告的建議,本港其實早在2000年就已開始研究,並曾作多番諮詢,港交所也一再讓步,僅要求季度報告只需用文字描述期內公司的營運狀況,不用包括會計帳目等資料,但仍遭到市場強大阻力,最後幾經修改,變成自願刊登,變相無限期押後。
外界亦盛傳,港交所上市委員會內一直存在「華洋角力」現象,即外籍委員傾向將規則修訂至更接近歐美標準,外企亦普遍持歡迎態度。但華人委員則傾向保持原狀,認為目前規則對港企和中資企業較為有利。以本次禁售期為例,據悉港交所行政總裁周文耀、委員會副主席蔡東豪及許照中都支持重新諮詢,但遭到外籍成員大力反對,令新修訂無法撤回。
目前港交所上市委員會共有28位成員,其中華籍佔15人,外籍佔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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