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氏家族經營的「香港仔長勝置業有限公司」,為添喜大廈的大業主,該大廈於15年前曾發生石屎簷篷倒塌,造成1死13傷慘劇。事後長勝置業為追討墊支了的2,320多萬元賠償,入稟令業主立案法團清盤,導致每名小業主需分擔25萬元賠償。作為長勝置業董事的葉偉基,當年曾表示將責任攤分給小業主合情合理。
根據公司註冊處的記錄,母子爭樓案的原訴人胡少芬、兒子葉偉基及女兒葉玉枝,均為香港仔長勝置業有限公司的董事,而該公司則為添喜大廈的大業主。1994年8月1日,該廈一間酒樓拆卸魚缸期間,將一幅石屎簷篷震塌,造成1死13傷。高等法院其後裁定酒樓持牌人、大業主長勝置業、屋宇管理有限公司、工程公司及添喜大廈立案法團等答辯人,需賠償合共3320多萬元。
其後因有答辯人清盤或失蹤,長勝置業須墊支2320多萬元,故引用「民事責任(分擔)條例」,成功將有關欠款與小業主攤分,令大廈的百多名小業主立時「一身債」。後來房協介入並給予多名業主20萬元免息貸款,稍解小業主燃眉之急,但大部分小業主至今仍未清還款項。
對於將欠款與小業主攤分,葉偉基當年曾堅稱一切依循正常程序處理,「既合情,又合理」、「一切依照法律,依照正常途徑辦事,做法一點也沒有錯」;又指若不攤分欠款,會令他變成「無辜被屈」的有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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