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郝君兒)旅客來港匆匆逗留數天,如遇無良商店,未必有時間追究。當局於下周實施新修訂的《商品說明條例》,海關首席貿易管制主任劉耀強表示,已成立快速行動部門處理旅客投訴,期望在接到旅客投訴的短時間內,即可展開調查;如有需要更將派員到旅客原居地搜證,檢控商戶時,亦不排除會邀請受害者再次來港親身作證。
不過,劉耀強重申不同案件的情況也不同,當局需要調查的時間因應情況複雜性亦有所不同,難以保證旅客離港前一定可解決投訴。
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表示,零團費爭議2007年鬧大後,業界即推出多項嚴打措施,例如違規商戶扣分制、180天百分百退款保障等,目前已見成效。去年收到的旅客購物投訴,較前年大幅減少9成,而剛過去的新春黃金周期間,議會也只收到數宗查詢及退貨要求,至今已悉數解決。
董耀中:修例有助減低爭拗
因應新例實施,董耀中表示,10天前已邀請海關舉辦講座,讓專門接待旅行團旅客的登記店舖經營者了解新例運作,以免出現違法經營的情況。他個人認為,法例修訂為好事,未來有助減低旅客與商戶爭拗的機會。
本港逾半訪港旅客來自內地,他們帶動本港零售業發展,卻同時引發消費爭議。據消委會資料,去年有25%參茸海味相關投訴來自內地旅客;鑽石飾品去年全年收到49宗投訴,惟當中也有23宗來自內地旅客,幾乎佔有關投訴的一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