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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今年初曾到萬輝檢測,並無發現不妥,後接獲匿名線報方知萬輝擅自回收產品。
【本報訊】(記者 邱益忠、朱樂汶)接連有「優良藥品生產規範」(GMP)藥物被發現品質問題,揭示本港藥物監管機制的盲點。衛生署昨日「自爆」曾於1月巡查過萬輝藥業廠房,並無發現不妥。但事隔約1個月,署方接獲匿名線報方知萬輝擅自回收產品,原因是產品實際有效期與標示相差6個月至2年。衛生署解釋,今次回收涉及「穩定性」問題,而不是「安全」問題,加上藥物屬低風險,故沒有即時對外公布,延至昨日才正式指令藥廠回收216種藥物,倘發現事件涉及刑事成份,衛生署會轉交警方跟進。
衛生署總藥劑師陳永健昨日交代萬輝回收藥物事件,他透露署方1月曾到萬輝藥業檢測,了解藥物有否交叉感染風險,但當時沒發現標籤問題。
萬輝申取消120藥物註用
直至2月25日,該署收到匿名線報指,萬輝當日進行回收行動。遂該署向萬輝查詢,得悉216種藥物的使用期不正確,已即時檢走藥物。他指出,有關藥物包括維他命、咳藥、傷風藥及外用皮膚膏等,藥物有效期標示為3年,經測試後證實只有2年。
他解釋,當天不即時公布是因為要詳細調查和研究事件,加上回收的藥物屬於低風險,「如果有問題的藥物是用來治療重病,當局會即時向外公布」。
另外,萬輝申請取消120款藥物的註冊,陳永健強調大部分藥物停產和停售兩年,「不是因為安全性理由,而是因為商業性理由,不涉及藥物安全問題」。陳表示,已要求萬輝在明天提交中期報告,交代已回收藥物數量,並會在一星期內提交報告,交代廠方如何處理或銷毀所回收的藥物。
周一嶽:藥管機制需檢討
近日接連有兩間獲GMP的藥廠出現問題,令人質疑有關制度是否存在監管漏洞,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嶽昨回應稱,當局審批GMP時不單只看文件的記錄,亦有派員巡視,巡視時若發現有不符合規例的情況,有關人員會做其他的研究,有關制度已達世衛標準。不過,他說在今次事件後,認同在監管上有需要檢討,亦已要求衛生署展開研究,最快本月底向局方提交方案增強香港藥物監管機制。
對於衛生署指藥廠在回收藥物程序上涉嫌「偷步」,萬輝藥業發言人稱現階段未有任何回應。
萬輝藥廠設立熱線2781 6320供消費者查詢,本報昨晚致電萬輝藥業設立的熱線,查詢退藥詳情,藥廠接線職員表示,只要市民購買的藥物經核對後屬回收名單內,便可向出售藥物的零售商要求退貨,若有關零售商拒絕,市民可到藥廠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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