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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張華敏老師在法庭上作供。 網上圖片
一隻藏獒從「天」而降,砸癱一行人。昨天,重慶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對此作出終審判決,判藏獒主人賠償傷者張華敏老師近百萬元人民幣。
事發2007年6月3日,重慶市某重點中學老師張華敏經過九龍坡區楊家坪直港大道時,突然被從空中掉下的藏獒砸倒在地,昏迷不醒。經醫生急救後,張老師頸椎骨折,傷勢嚴重極可能癱瘓。經重慶法醫驗傷所鑒定,其傷殘程度屬一級傷殘。
據調查,藏獒是從一樓宇九樓一躍而下,剛好砸中從下面路過的張老師。藏獒的主人為一對晏姓夫婦。2008年8月,重慶市九龍坡區法院一審判決晏姓夫婦賠償張老師殘疾賠償金、護理費、輪椅費、精神損失費等費用共計71萬餘元人民幣。宣判後,張老師和晏某夫婦均提出上訴。
女教師上訴 71萬賠償增至百萬
同年年底,該案在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審理。法院認為,因晏某夫婦飼養動物管理不善,使張老師的身體健康、家庭生活和事業遭受嚴重傷害與沉重打擊,處於長期的精神痛苦中,晏某夫婦應當向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
19日,法院的判決上調了藏獒主人賠償給張老師的各項費用,合共約95萬餘元人民幣。 ■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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