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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小虹誤把蚤子當蝨子,在這書裡「不打自招」。 作者提供
黃仲鳴
「張迷」水晶於一九六八年,在加拿大溫哥華卑詩大學「驚識」了張愛玲的《我的天才夢》,直到一九七三年二月二十三日,才在台灣的《中國時報》發表了一篇文章,指為張愛玲的處女作。是否「處女作」,當然有疑問,這且不說。只說他引了張這名句:
「生命只是一襲華美的袍子,爬滿了蝨子。」
水晶寫錯了,這可能是他記錯了,或者在圖書館看時抄錯了,原句應是:
「生命是一襲華美的袍,爬滿了蚤子。」
「蝨子」與「蚤子」,其實是兩種蟲。其後,水晶說:
「……她(指張愛玲)在現實生活中,可能是個失敗者,因為天才替她披上一件華美的袍子;生活卻惡作劇地,在袍子的夾縫和裡子裡,佈滿了蝨子,使她感到(利用她自己在《談跳舞》一文中的說法)『癢得難堪,高而尖的,爬抓的聒噪』。」
引文充分證明,水晶一錯就錯到底,「蝨子」如故。其實,不單水晶錯,很多評論家一個不察,都會錯。張小虹在《穿衣與不穿衣的城市》(台北:聯合文學出版社二○○七年一月)中,有篇(蚤子與蝨子),便「不打自招」:
「……尤其是幾則張愛玲的軼事與名言,最是琅琅上口,像『生命是一襲華美的袍,爬滿了蚤子。』但一直要到最近才赫然驚覺,長久以來都把『蚤子』筆誤成了『蝨子』。」
這兩個形似的字,張小虹並非不懂分別。她的筆誤是有原因的,她說:
「思前想後才發覺『蚤子』與『蝨子』確實對我喚出不同的潛意識聯想:『蚤子』與舊衣物相連,如跳蚤市場;而『蝨子』則與頭髮有關,如頭蝨。換言之我是把衣服上的『蚤子』移轉成頭髮上的『蝨子』了。」
又說:
「過去曾聽聞張愛玲為『皮膚病』所困,不斷遷徙於洛杉磯各大汽車旅館,且把頭髮剪得極短,以防蟲害。或許就是因為這樣的『落髮』印象,會把『蚤子』當『蝨子』。」
這當然是張小虹的「一時不察」,水晶有「同志」了。
張愛玲對「蚤子」有「敏感」,她在給摯友宋淇的信中,便說家居為跳蚤所患,觀之察之後說:「現在這批Fleas來自八三年十一月買的舊冰箱底下的insulation中,淺棕色,與上一批Kingsley舊居鄰家貓狗傳入的黑色Fleas不同,疑是中南美種。」張的另一好友林式同也說:「她搬家是為了避蚤子。」因此,「她把頭髮理了,衣服也丟了,東西也甩了,還到處躲,只有住沒傢具的新房子才忍受得了。」
《我的天才夢》寫於十九歲之年,在這之前的人生歲月,張愛玲一定碰過不少蚤子,十分討厭蚤子,視之為醜惡,所以才寫下那令人驚歎的句子。這是她的體驗,想不到在她的餘生裡,也為「蚤子」所累所害,折騰於躲之避之的淒涼境遇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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