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國森
一年多前驚動世界的香港藝人淫照事件先前又再炒熱,皆因散播這批淫照的官司又再成為傳媒話題,喜歡記錄性行為過程的男主角出庭作供,引來舊日女伴的不滿和指責。當中有受害女藝人在過去一年多次企圖復出,卻大受觀眾抨擊。此姝最近公開談話,提及從沒有說自己是「玉女」,言下之意,似乎是影迷觀眾都誤會了,頗有受了委屈之嘆。由是想起許多年前一則有趣的娛樂新聞報道,有女藝人說要「洗脫玉女形象」,當時實在喫了一驚。正常人只在遇上被人冤枉或惹上了無辜的罪名,深感受奇恥大辱的對待,才有洗脫惡名的需要。演藝界內、娛樂圈中的玉女形象真有這麼可怕?不該是蕩女形象、壞女孩形象、艷星形象才需洗脫嗎?
玉女是甚麼一回事?金童玉女是侍奉仙人的「未成年助手」,亦可以用來形容優秀的童男童女、甚至年青男女。玉女也可以是仙女。若稱呼人家是玉女,形諸外的是讚美其面貌如花似玉。玉的寓意可能是有諸內的冰清玉潔,那原本是形容人的品格,後來逐漸成為女性專用,等於說她人品端莊,不會行差踏錯。又有冰清玉潤,原本讚美晉代樂廣、衛玠翁婿兩人,他們深受時人敬重,岳父樂廣是冰清,品德有如冰雪之白,女婿衛玠則是玉潤,資質如美玉之潤。總而言之,「玉女」兩字實屬讚美之詞。
在淫照事件中眾多受害女藝人之中,以這位澄清從沒有自稱玉女、卻被觀眾誤會的「非玉女」最為運滯。事件爆發後多次重新投入工作,都受到一部分市民投訴指責,甚至說不想再見到她在電視熒光幕前出現那麼嚴重,問題正正是在「玉女形象」上的誤會。沒有做過玉女而被誤會,亦理應澄清。觀眾及其家長不能接受他們心目中的「玉女」忽然搖身一變成為輕率露肉且縱慾的「肉女」、「慾女」(玉、肉、慾在廣府話同音)。當然在這個年頭,年輕人進行婚前性行為已經沒有甚麼大不了。一來社會上成年男女婚嫁年齡推遲,有實際的身心需要;再者社會制度和倫理觀念亦與時並進,不再像中國舊社會中上層的風俗,只要求女性守身如玉而男性就可以肆意浪蕩。但是「非玉女」一些舊日擁躉的不滿亦無可厚非,電影圈是夢工場,賣家編夢、買家買夢,各得其所。「非玉女」本人已經是成年人,但是擁躉有大量兒童,觀眾付錢買夢,或會奢求偶像台上台下、幕前幕後都表裡如一。現在發覺過去投資不菲的夢一旦幻滅,心目中的「純情玉女」並非真實,難免會感到受騙。
記得幾十年前有過不止一齣以「玉女懷春」命名的電影。懷春者,女子有思嫁之意。近年有以「玉女」為題材的港產電影中,女主角卻是大大方方的未婚懷孕,懷春進化成懷孕。玉女的定義與時並進,難免有人跟不上時代的步伐,不能接受玉女也應該有享受婚前性行為的權利。不過話雖如此,「非玉女」的「慾照」實在太過震撼,超越了三級片的界線。看來「洗脫玉女形象」是未來的唯一出路,不再有意無意販賣玉女形象,當可我行我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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