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9年5月6日 星期三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閉目兩秒撞死人 司機囚8月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9-05-06]     我要評論
放大圖片

 ■電單車慘遭貨車騎著推前猛撼貨櫃車尾,致電單車司機鄺志恆當場夾死。資料圖片

 【本報訊】31歲中型貨車司機聲稱因疲倦閉上雙眼兩秒而釀成奪命車禍,從後撞向新牌鐵騎士,令對方連人帶車彈前20米,撼向前面的貨櫃車,下半身被夾在貨櫃車底,當場慘死。貨車司機昨在區域法院因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被判即時入獄8個月及停牌兩年。

 暫委法官黃崇厚昨在判案時強調,當局於去年7月4日,將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的最高刑期由5年增至10年,反映罪行的嚴重性。雖然被告在事件中並非醉酒、超速或超重駕駛,但他因與前車距離太近,亦沒有留意路面的情況,引致人命喪生,對死者家人來說是極大創傷,不但社會失去一個專才,死者家人亦失去家庭的經濟支柱。

官斥駕車閉目極不負責任

 法官指法例是要道路駕駛者有認真的駕駛態度,確保其他車輛的司機、乘客及行人安全,法庭相信任何司機因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事後都會受到良心的責備,感到極之後悔;法庭並不同意被告因突然感到疲累,而有必要即時閉上雙眼,被告此舉是極不負責任的駕駛態度,考慮被告過往曾有交通案底和認罪等因素,判被告即時入獄8個月及停牌兩年。

多次違例案底 曾判社服令

 31歲被告曾浩邦,承認於去年8月30日在西九龍奧海城1期對開的西九龍公路,危險駕駛導致27歲男子鄺志恆死亡。

 被告自2001年至去年間有多次交通違例案底,曾因停牌駕駛、超速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被判社會服務令200小時,罰款兼停牌。

 辯方大律師求情時形容本案為一宗不幸事件,案中被告沒有醉酒,亦非超速或超重駕駛車輛,被告只是沒有與前車保持適當的距離及留意路面情況,才發生是次的悲劇。被告未婚,為家中經濟支柱,被告在今次意外中亦受傷,右手骨裂,目前仍需覆診,被告坦白認罪,顯示悔意。

相關新聞
300磅鐵閘倒塌 壓死清潔女工 (圖)
專家指鐵閘軸心過細肇禍 (圖)
議員倡加快維修審批
重閘設計出錯 夫誓言追究 (圖)
鐵閘安裝保養 暫無法例監管 (圖)
近年發生的鐵閘倒塌意外
星輝保險涉造假被接管 (圖)
近兩年信譽差 保單減少 (圖)
大橋減費效應 車流料增4成 (圖)
活化歷史建築二期 藍屋或成藝術工作室 (圖)
隔玻璃心貼心 維景溫馨抗疫 (圖)
特首兩文三語 向隔離客致謝 (圖)
墨包機接走12人 染疫漢未准出院 (圖)
香港甲流疫情最新情況
被追緝的哥 獲當局致歉 (圖)
大埔抗疫大清潔 (圖)
近年精神病患者殺家人事件簿
躁狂女病發鎚擊8旬母爆頭慘死 (圖)
掟椰子彈落街爆炸 警追緝住客 (圖)
女友提分手 遭醉漢割傷臉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