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基舜
張團練一方面要奪回快活林地盤,另一方面要替蔣門神報仇,便買通張都監,插贓陷害武松,隨之賄賂知府押司上下人等,入武松盜竊罪,不由分說,打入大牢,四肢釘枷,動彈不得,伺機害死。
施恩得知武松遭陷害,事由己起,乃與父親—老管營商量,如何營救武松?老管營主管的是牢城營,但武松收押在孟州府大牢,並非自己管轄範圍。這位老人家在官場混了不少日子,香港人所謂「老差骨」,聽施恩講述武松收押在大牢情形,估量張都監意圖害死武二的同時,也在精神、肉體上折磨,想讓他屈死牢中。衡量輕重,首先要做的是保住武松性命,以免在大牢遭毒手,至於如何脫囚,則另行思量。
施恩聽父親如此說,乃謂自己與府牢一位姓康的節級有交情(「節級」乃監頭),可以求他照顧武松。所謂「朝中有人好做官」,事不宜遲,老管營著施恩立刻往找康節級打點。施恩也不含糊,馬上帶了一二百兩銀子前往,但剛巧康節級在牢中處事未回府。施恩在康府耐心相候,及至康節級歸來,相見之下,施恩道出拜訪原委。康節級也不遮瞞,說道衙門上上下下也收了蔣門神等人賄銀,知府亦欲馬上結果武松,幸好當案的一位葉孔目,為人忠直仗義,不肯害人,辯解武松縱犯盜竊,也罪不致死,才改判打入大牢。既然施恩「出到聲」,武松在牢中有自己照顧,大可放心。但叫施恩馬上往找葉孔目,求他在狀紙仗義執辭,早早判斷,才可救武松一命。
所謂「孔目」,乃衙門專責寫狀紙的師爺,此等刀筆小吏,辭鋒百變,可直可狡。審案須有狀紙,知府大老爺才高八斗,高高在上,狀紙一事由師爺擬就,知府據此判案。
昔日,有知府審理一宗命案,判詞為「用刀殺人」。師爺收受被告賄賂,把「用」字加多一筆勾尾,變成「甩」字。用刀殺人是謀殺,甩刀殺人是誤殺,判罪輕重有天淵之別。
施恩別了康節級,返回營中,找個與葉孔目有交情的人,代為送與一百兩銀子,「只求早早緊急決斷」。葉孔目亦知武松是個好漢,早已有心周全他,便把文案從輕擬就,只待囚限期滿決斷。
在這段日子中,施恩安排許多酒食,在康節級通融下往大牢探望武松,並取三二十兩銀子打賞眾小牢子(獄卒)。施恩一連三天往探監,被張團練的家人看見,回稟張團練,張團練轉知張都監,張都監再送銀兩給知府,阻止施恩探監。
如是者,前後兩個月,葉孔目早晚與知府講案情,知府才知張都監受了蔣門神錢財,聯同張團練合謀陷害武松,心中暗忖「你倒賺了銀子,教我與你害人」,因而不再著緊。及至六十日囚限期滿,牢中提出武松,當廳開了州枷,葉孔目讀了招狀,罪犯盜竊,脊杖二十,刺配恩州大牢結案。說來,武松與梁山泊眾好漢有不同之處,他臉上刺有兩個流配金印,一個是刺配孟州;一個是刺配恩州。
從今次武松的遭遇看來,陷害武松的一方要使錢;營救武松的一方也要使錢,宋朝貪風氾濫成災,在在需財,無財不行,焉不亡國。(一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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