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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部至佳的案頭書。作者提供
黃仲鳴
前些時,在學生刊物上寫過這一篇《們毒》的文章,狠批亂用「們」字的專家學者。最經典的的莫如史學大師唐德剛的《梅蘭芳傳稿》。且看這些句子:
一、觀眾們這時更買來了花。
二、這時他又成了紐約女孩子們愛慕的對象。
三、你可看到那些老人們昏花的眼角內湧出絲絲的熱淚。
四、他更是這批老人家們的心頭肉、掌上珠。
這裡且解釋一下,「觀眾」根本就是眾數,何須「們」?「女孩子」可表示單數和複數,前面既然有「紐約」,當指很多「女孩子」,這「們」便屬多餘;「老人家」之前有「那些」、「這批」的字眼了,仍要加「們」,真是「們」得一塌糊塗。
在學生(哈哈!我可不會加「們」)的習作上,常見濫用「們」、亂用「們」。
此外,有兩個字也用得「夾纏不清」的,且看:
一、三名小孩子聽了,即時站起來……
二、其中一位滋事者……
這兩例都是取自他們的採訪習作,究竟錯在何處?
是「名」和「位」。
剛巧,案頭有部「文字醫生」黃鴻森的《報海拾誤錄——寫給報刊編輯記者的書》(北京:奧林匹克出版社,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其中有篇便說到這兩字。原來不單香港報刊常用錯,大陸亦多見。香港學生看得「低水準」報刊多了,甚至他們的老師也蒙查查,犯了錯也不知道。
「名」和「位」是指用於人的專用量詞,「名」用於有某種身份的人;用「位」的時候則含敬意。
「三名小孩子」的「小孩子」,沒有特指的身份,不同於學生、工人、教師,所以不能用「名」來計量,用「個」便適合。「滋事者」值得我們尊敬嗎?他不是醫生、教授、議員,所以不能用「位」。
報上常見「一名竊匪」,「竊匪」雖是一種身份,但我總覺得,用「名」也玷污了,倒不如用「個」;又如「一名禽獸父親」,我也用「個」,誇張一點,用「頭」。這是我個人的固執。即如不久前的一段新聞:「三名初中女生涉亮刀行劫的士司機,其中兩名當場就擒的少女日前已提堂」,兩個「名」字,我也主張用「個」。
不知「文字醫生」以為然否?
《報刊拾誤錄》是一部案頭書,談字誤,談用詞邏輯,在文字已急速低下的今天,能起警醒作用。
例如「進行」這詞,亦濫用不休。黃鴻森所引的「進行強姦」,慶幸在本土還未見「進行」。至於「進行賣淫活動」、「進行非法行為」,則在報刊常見。「進行」一詞只用於比較正式、莊重的活動,不宜於非正式的或短暫的活動。所以上引的詞組都屬不宜應用。不過,我始終覺得「進行」有點西化,如「他正進行計劃……」,倒不如乾脆說「他計劃……」。當然,《義勇軍進行曲》一定要「進行」的。
於今報刊用語之錯之誤,已令很多很多讀者「們」根本不知是錯是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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