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譚耀宗促請政府降低新界區商販的牌費。 本報記者李志樑 攝
【本報訊】香港的食物業牌照費仍沿用前臨時市政局及區域市政局訂定的水平,由於成本計算不同,以致新界區各類食物業牌照年費,較市區高出4成至1倍不等。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嶽表示,長遠應劃一食物業牌照收費,牌照費已凍結11年,若按收回成本計算,牌照費可能要上調,但在目前的經濟情況下,暫時不適宜推出劃一收費方案。
新界牌費高市區1倍
民建聯主席譚耀宗昨日在立法會上質疑,新界區販商的牌費一般均較市區為高,要求當局降低新界區的牌費。周一嶽在回應時則透露,全港目前有約26,000餘間處所領有食物業牌照或許可證,其中約6成位於市區,4成位於新界區。由於食物業牌照收費標準,沿用前臨時市政局及區域市政局訂定的水平,令新界區各類食物業牌照年費較市區高最多1倍。
他以燒味及鹵味店的牌照收費為例,市區為2,790元,新界區則為3,825元,而限制出售食物的許可證收費,市區和新界區收費分別為540元和755元。
他認為,長遠而言市區和新界區的食物業牌照收費必須要劃一,當局會從各方面評估劃一方案的可行性,以期在檢討及調整收費水平時,除了貫徹收回成本的原則外,亦能盡量兼顧商戶的負擔能力和接受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