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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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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媽申加生活費 獲月撥3萬還訟費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9-07-08]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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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媽昨到法庭申請增加每月生活費,獲法官批准每月從遺產撥3萬元協助償還訟費,離開法庭時面露笑容。

 【本報訊】每月從已故天后梅艷芳遺產領取12萬元生活費的梅媽覃美金,昨指早前欠下大量訟費待償還,申請將生活費提升至18萬元。法官指梅媽每月實際的生活費「僅餘」4萬5千元,故下令每月從遺產撥3萬元助梅媽償還訟費,但仍不忘勸籲梅媽節衣縮食及減少「請人飲茶」。

還訟費卡數 實際僅餘45000元

 梅媽昨由助手及菲傭陪同到庭提出申請增加生活費,指早前法庭命令她每月歸還訟費6萬5千元,加上卡數及其他律師費1萬元,故實際的生活費只剩4萬5千元。

 法官張舉能指遺產僅餘現金320萬元,預計年尾會用完,但梅媽的主觀情況確比之前困難,故決定中間落墨,下令遺產每月另撥3萬元償還梅媽訟費,其他債務續由梅媽自負。為免梅媽不能抵擋誘惑,法官特別下令該3萬元直接由遺產交給律師行。

官籲節衣縮食 減少「請人飲茶」

 聆訊期間亦揭露梅媽申報的開支,包括「交際費」每月1萬元,「下午茶」每月5千元,另以5千元聘請私人助理等,法官亦不禁問「你年紀咁大要人照顧,仲咁多交際?」法官直指一切債務乃因梅媽一直「搞咁多洁v不智地興訟而來,勸梅媽應節衣縮食及減少請他人飲茶,身邊的人「有手有腳」,亦應自行工作。

 暫時紓緩財困的梅媽,在庭上仍大發牢騷,問道:「阿梅……我應唔應份咁頻撲,要慳埋畀律師費,我點解可以破產,要同阿梅v返公道。」但離開法庭時卻笑逐顏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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