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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里昂資本市場公司前任投資銀行總監林嘉輝及HSZ(Hong Kong)Ltd.前任基金經理方仁宏,於2005年間就德高貝登收購媒體伯樂的交易中,進行內幕交易,大手購入伯樂股票,2人從中獲利逾144萬元。2人昨日於區域法院認罪,案件押後至下周一,等待提取被告社會服務令報告。
2名被告依次為林嘉輝(37歲)及方仁宏(35歲)。2人各承認一項內幕交易罪名,案件押後期間2人還柙監房看管。控罪指,林嘉輝於2005年6月30日至9月13日,獲取涉案有關內幕消息後,在明知方仁宏會利用有關資料的情況下,直接或間接將有關消息通知方仁宏,而方則被控於2005年7月20日至9月22日,獲取有關消息後加以利用。
洩漏收購內幕 由妻入貨
代表林嘉輝的資深大律師白孝華昨日進行初步求情指,林只是偷聽到涉案的內幕消息,本身並沒有參與收購計劃,遂認為其刑責較一般內幕交易的案件為低,加上林本身沒有利用消息購入伯樂股票,只是將消息通知方後,方游說其妻購入。林妻是次透過伯樂股票買賣,僅獲利6萬9千港元。由於案情並不嚴重,林個人獲益很少,所以辯方向法官建議為被告提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案情指,於2005年6月至9月,林嘉輝為里昂資本市場公司(下簡稱里昂)的前任投資銀行總監。該段時間國際性的戶外廣告集團JCD旗下德高貝登計劃全面收購對手媒體伯樂,當時里昂出任德高貝登的財務顧問,並負責為德高貝登跟進有關計劃。雖然林沒有參與策劃,但林於2005年7月、8月和9月在辦公室內,偷聽到有關計劃的會議內容,林再將竊聽得來得內幕消息,透過3個電郵通知方仁宏,方當時為HSZ的董事。方獲悉有關消息後,在收購公告發出前,以每股0.6至0.83元的價格,以個人名義,及為HSZ旗下一隻基金(AOF)購入1,062萬股媒體伯樂,並游說林妻透過AOF買入伯樂股份。
芬佬公告前入貨 獲利137萬
德高貝登於2005年9月21日發出公告,正式宣布以每股1.141元向媒體伯樂大股東收購媒體伯樂73%的股權,及以同價向媒體伯樂其餘小股東提出全面收購。方待收購公告後,以每股1.09至1.1元出售上述股份。林妻在事件中獲利6萬9千元,方則個人獲取逾137萬多元。資料顯示,媒體伯樂已於2006年4月除牌。是次為證監會於去年第4次就內幕交易個案展開刑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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