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淵滄博士 香港城市大學MBA課程主任
近來,有關青少年販毒、藏毒、吸毒的新聞多了。先有戒毒學校正生書院申請搬到大嶼山梅窩而遭遇當地居民反對,然後是約100名香港青少年在深圳吸毒被深圳公安行政拘留。深圳公安說是響應香港特區政府打擊吸毒而將原本5天的行政拘留加長至15天。有人大罵特區政府「害慘」了這些年青人加刑10天。刑滿後,竟然更有不知悔改的年青人大聲痛斥深圳拘留時過「非人」生活,但對自己吸毒一事毫無悔意。最新的新聞是有名少女毒販在法院上說寧可坐牢也不願入教導所。原來她以為她年紀輕會獲輕判,入獄一般只是數個月,可以比入教導所更快地離開。
上述的數則新聞,已經很清楚地說明香港青少年吸毒、販毒問題的確嚴重,非常嚴重,而且不少吸毒者已經泥足深陷。吸毒吸壞了腦,不知悔意。
加重刑罰 裁斷毒源
是的,我們應該支持正生書院,希望正生書院與梅窩居民之間能取得諒解合作。但是,我們也不能過度理想化,以為每一個進入像正生書院這類的戒毒學校的吸毒少年都會改過自新,離開戒毒所後再度吸毒的誘惑是存在的。我們應該讓誤入歧途的青少年有改過的機會。但是,對一些不知悔改的青少年就不能原諒,必須加重刑罰以達阻嚇的作用。利用青少年販毒者更應該大幅度的加重刑罰,與一些判毒販死刑的國家比較,香港對付毒販的刑罰太輕了。在新加坡,藏毒超過某一個份量的唯一刑罰是死刑。一旦罪名成立,連法官也沒有酌情輕判的權力。香港沒有死刑,但也可以考慮制定最低量刑。目前,香港法律只有最高刑期,往往被過度仁慈的法官給予輕判,特別是青少年犯。這也是為什麼毒販正在努力地利用青少年販毒。現在連小學生、中一的學生也成了小毒販。為了賺取區區的數百元而自毀終生。當自己成了吸毒者,沒錢吸毒,就自己變小毒販了。我認為,初犯的青少年應該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再犯就應該以成年人來處理了。同時,每逢逮捕青少年毒販,應該加強壓力逼他們說出毒品來源。如此一層層的追查,揪出藏在背後的成年毒販判以重刑。
現在,特區政府考慮在港深邊境強制抽查驗毒,在學校強制抽查驗毒,我是贊成的。但是,一些政治人物竟然無視香港青少年吸毒問題之嚴重而大說什麼強制驗毒是違反人權,違反私隱。實際上,他們真正擔心的是當警方有了抽查驗毒的權力就是屬於警權的提高。香港有一些人竟然希望警方成為不能保護市民、無權無力的一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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