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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中山紀念館被揭發有21件孫公文物「失蹤」,包括孫公從法國寄給女兒孫琬的明信片、有宋慶齡簽名的孫公照片等,消息已獲康文署證實。圖為坐落港島西區的孫中山紀念館。
【本報訊】(記者 鄭佩琪)孫中山紀念館被揭發有21件孫公文物「失蹤」,包括孫公從法國寄給女兒孫琬的明信片、有宋慶齡簽名的孫公照片等。康文署昨證實,於2006/07年間曾調查有關事件,詳細核實後發現該批購於2001年、總數達3,000件跟孫中山有關的文物中,21件列於清單的文物「不見蹤影」,但額外多了400件不在清單的文物,承認交收時沒有仔細核對每件文物。康文署稱事件不涉刑事成份,故沒有要求警方調查,已紀律處分當時作為博物館館長的人員。
康文署副署長鍾嶺海昨接受傳媒訪問時承認,當年交收時沒有仔細核對每件文物,「究竟錯在張單,還是我們收少了,是沒有具體證據可以顯示到」。由於有關文物是半捐半賣,屬整批捐售,「不會說多了(文物)就收回,少了就要賠償」。他說,相信不能尋回「失蹤」文物,可能是收藏者準備清單出錯,可能有關文物還在對方手中。
料「失蹤」文物已無法尋回
康文署發言人昨補充,調查後,認為當時作為博物館館長的人員處理事件時欠缺應有的謹慎,署方已按照既定程序紀律處分該名人員,並沒有前線職員被紀律處分。調查亦沒有證據顯示有文物在運送及儲存過程中遺失。署方已將整件事的調查結果知會民政事務局和審計署。
發言人說,康文署亦檢討了博物館在文物購藏、點收、登錄等程序,要求員工嚴謹地根據程序指引處理。該批文物大部分屬書信、文件、家居用品、照片及書籍等,文物價值不一,購藏是以整批計算,並未列明個別物件價格。決定購藏該批文物前,博物館徵詢過專家顧問意見,賣家收藏是以半捐半賣形式,供康文署收藏。
康文署認接收時未逐件核對
康文署人員在美國接收該批文物時,已包括所有重要項目,故沒有核對每件物品。因部分物品儲存於澳門,故署方需安排物流公司分別從美國及澳門分批將文物運港。至於向賣家建議將當中的象牙文物帶往澳門連同其他物品交收,旨在提供運送及交收方法,博物館已向有關部門申報,並獲發豁免證明,沒有證據顯示有職員故意逃避運送象牙物品入境要求。
發言人稱,孫中山紀念館將於下月舉辦「時代符號-中山陵1926.6.1」展覽,便計劃展出另一組屬於該批文物的物品。至於審計署被指於2006年審計報告中刪走有關事件,審計署署長鄧國斌昨表示,由於康文署當時已展開內部調查,未有結果,故沒有正式寫進報告,「其實在報告推出前,我們已發出內部通函叫康文署跟進。」鄧國斌解釋,康文署在2007年已交代事件,惟審計署一般不會公開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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