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9年8月15日 星期六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文匯評論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私隱如何界定?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9-08-15]     我要評論

古 雲

 私隱專員對於政府的校園自願驗毒計劃,大加反對,認為侵犯了學生的私隱,看來這一位私隱專員平日沒有什麼事幹,閒得發慌,於是跑出來湊湊熱鬧。但是這位專員大人缺乏一貫的標準,如果他要盡忠職守,有一貫原則,特區政府決定加強懲處醉酒駕駛,設立崗哨查驗司機駕車有否飲酒,他為什麼不站出來,說這是侵犯了香港市民的飲酒私隱權?只是到了要檢查學生是否有吸毒的時刻,就說侵犯了?這顯然是雙重標準,處事的邏輯不連貫。

 私隱專員似乎平日並沒有什麼時間研究什麼叫做私隱,也不翻查刑律,但見反對者起哄,乃匆匆忙忙上陣,對私隱的解釋,說三道四,一塌糊塗。犯罪者的最佳利益,就是其行為不讓別人檢查出來。反對查犯法者私隱,等於是庇護犯罪或傷害青少年身體。

 凡是損害公共利益或傷害身體的行為,都有法律明文禁止。醉駕危害公眾的安全,甚至使市民喪命,所以刑律規定這是犯法行為,執法人員和獲得授權的人士都可以檢查駕車人士有否飲酒。香港的禁毒法例,也針對吸毒人士,藏有或者吸食毒品,都會採取強制的懲罰措施。律師出身的私隱專員,難道連這麼簡單的法律準則也忘記了?為什麼檢驗有否吸毒,是侵犯了私隱?按照這樣的邏輯,香港的禁毒法例還可以執行嗎?執法的人員可以用什麼辦法,去證明有關人士的確有吸毒?

 平機會專員、私隱專員都是由政府委任的,但是,這些人卻故意嘩眾取寵,給香港製造許多麻煩,甚至做出浪費公帑的驚人行動,發表明顯漠視公眾利益和安全的言論,為反對而反對,一切都是為了「出位」,這種處事做人不稱職的現象,令香港市民啼笑皆非。究竟是誰物色和委任這些不稱職專員?這種聘人機制是否有不合理的地方?什麼時候可以改善一下?

相關新聞
偽造出來的倫理 (2009-08-15)
「大中華」文化的流散與回歸 (2009-08-15)
愛國教育須薪火相傳 (2009-08-15)
反對派向阿扁學公投 (2009-08-15)
私隱如何界定? (2009-08-15)
中國政府和民間需良性互動 (2009-08-15)
對當前宏觀經濟數據的審慎解讀 (2009-08-14)
一份不容低估的民調 (2009-08-14)
審慎立法等如「節外生枝」? (2009-08-14)
美國不提「反恐戰爭」 (2009-08-14)
要為大嶼山大佛擦銅�� (2009-08-14)
伯南克留任美聯儲無大懸念 (2009-08-14)
加快立法驗毒 助青少年尋找心靈出路 (2009-08-13)
校園驗毒只是禁毒的其中一環 (2009-08-13)
劉慧卿在民主黨的角色 (2009-08-13)
救救孩子 (2009-08-13)
市況好不等同經濟好 (2009-08-13)
強姦民意的鬧劇 (2009-08-13)
家庭教育具現實意義 (2009-08-13)
朝鮮何以對美國伸出橄欖枝 (2009-08-12)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文匯評論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