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在熙來攘往的周日旺角街頭,向一對男女淋潑腐蝕液體。有犯罪學家估計,疑犯在犯案前內心充滿不滿,憤怒情緒卻無處宣洩,長久積壓終達極限,並不顧後果地以腐蝕液體向目標人物施襲,達到「你死我亡」的毀滅性目的。案件導火線可能是感情問題,與旺角行人專用區「狂徒」不設襲擊目標,性質截然不同,相信疑犯沒有仿傚之意。
不滿爆煲 可生毀滅心理
城市大學犯罪學家黎定基估計,案件疑犯可能因感情瓜葛而怒火中燒,但一直沒法找人傾訴或渠道宣洩,最終失去理智,控制不住情緒,日積月累的憤怒,令他產生毀滅心理,毀滅自己也要毀滅其他人,「要你死我亡,我得不到,其他人(指第3者)也不能得到。」黎定基說,不少傷人案疑犯的襲擊物都是隨手拈來,但今次疑犯隨身帶腐蝕液體,顯示早有預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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