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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物業管理總經理廖敬良表示,教材可令租置屋h業主了解業主立案法團運作、釐清業主權責等。本報記者譚靜雯 攝
【本報訊】(記者 譚靜雯)房委會的租者置其屋計劃(租置計劃)推出逾10年。當年房署為每個租置單位注入1.4萬元的結構保障基金,據了解基金至今仍有約30%至40%存款原封不動,主因是業主「慳住用」,卻拖延樓宇維修和保養,不少租置屋h10年來未曾翻新外牆油漆。為提高業主的維修保養及管理知識,房署將斥資70萬元成立「租者置其屋計劃諮詢隊」,向業主分享樓宇管理的經驗。
房委會1998年推出租置計劃,39個屋h合共售出逾117,900個單位,同h其餘65,400個單位則仍屬租賃性質,佔總數約36%。租置屋h管理運作與私人屋苑一樣,同受《建築物管理條例》及大廈公契規管,需成立業主立案法團,從房委會接收管理權後,需自行委聘物業管理公司,執行屋h的日常管理工作,制訂屋h管理守則和採購事宜等。
製冊子短片 分發業主法團
房屋署物業管理總經理廖敬良表示,一般租置屋h的居民缺乏專業管理維修的知識,房委會剛於6月成立「租者置其屋計劃諮詢隊」,為期兩年,成員包括屋宇裝備工程師、屋宇保養測量師和房屋事務經理各一名,3人都擁有長達10年管理公屋的經驗,冀能提高租置屋h法團及物業管理公司的保養管理知識。
諮詢隊主要工作是製作專用教材、小冊子和錄像短片,並分發予各租置屋h的法團,亦會舉辦研討會。房署預期,有關資料可於年底前製成,供業主和租戶參閱,2011年初檢討成效。
政府擁36%業權 可投票制衡法團
目前民政事務總署、房協亦擔當促進樓宇更新的角色,廖敬良強調,房委會無意取代有關機構,只希望諮詢隊能與法團交流心得,回應租戶的期望。至於法團會否採納諮詢隊的建議,廖說,由於房署擁有租置屋h約36%的業權,如問題涉及屋h長遠或租戶的利益及安全,署方會在業主大會上行使投票權,達致互相制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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