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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2010年7月1日起,所有營養聲稱必須符合特定的條件。
上一期分享了認識營養標籤的重要性,今期會探討一下標籤上的營養聲稱。由2010年7月1日起,所有營養聲稱必須符合特定的條件。營養聲稱包括營養素含量聲稱、營養素比較聲稱及營養素功能聲稱。營養標籤必須列出所涉及的營養素含量資料。營養素相關的聲稱大致可分為兩大類:
第一類:營養素聲稱
營養聲稱主要跟食物中的營養素含量相關,可分為營養素含量聲稱及營養素含量比較聲稱。營養素含量聲稱說明食物中所含營養素的含量,例如聲稱涉及「不含糖」 、「高鈣」及「低脂」等等。而營養素含量比較聲稱則是比較兩種或以上的同類食物的營養素含量,例如「較低脂——脂肪含量較同一牌子的一般產品少25%」。
第二類:營養素功能聲稱
營養素功能聲稱主要跟營養素的功能有關,明確說明某種營養素對人體發育、生長和正常機能的運作所產生的生理作用。例如「鐵是血紅細胞形成的因素」。這種聲稱必須有幾項原則,例如聲稱必須有科學證據支持。
由於香港暫時未有特定規例監管與營養聲稱相關的用詞和規定,所以很難辨別聲稱的真確性。而同時,營養標籤所標示的單位各有不同,所以消費者在查看營養聲稱時,要格外留神。包裝上的營養聲稱只列出某一種營養素的含量,而就一種營養素作出營養聲稱。為了提高個人的健康商數,我們不應單憑營養聲稱來購買食物。我們應同時注意其他營養素的含量,以確保吃得精明!
文:菲力偉營養師楊應心 (www.phillip-wai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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