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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鄭佩琪、鄭啟源)華懋陣營律師昨陳詞時指出,根據陳振聰之前聘請筆跡專家的檢驗報告,陳振聰手持的「06年遺囑」有一條摺痕,惟見證人王永祥及吳崇武卻供稱簽名時不見文件有摺痕,龔如心簽名亦「不合理地」出現在摺痕上;陳振聰呈交了有3人簽名印痕的遺囑草稿,印痕位置跟「06年遺囑」竟然相同,王、吳兩人亦供稱只簽過一張文件,沒有簽過其他文件。基於這3大疑點,足以證明「06年遺囑」是偽造。
吳崇武見捲文件無留摺痕
代表華懋慈善基金的資深大律師張健利(小圖)昨陳詞時稱,「06年遺囑」有一條對摺痕跡,根據陳振聰一方開審前換走的英國筆跡專家Audrey Giles的檢驗報告,該遺囑是先有摺痕後有簽名。可是,根據見證人王永祥及吳崇武的供詞,兩人均表示當年簽文件時,該文件沒有摺過;吳崇武亦曾說看見龔如心把文件捲起來,但沒有留低摺痕。一般情況下,簽署人簽名時,會選擇在摺痕上下的空白位置簽名,不會簽在摺痕上,但「06年遺囑」中,龔如心的簽名偏偏在摺痕上。
草擬文件印痕位置疑點多
張健利續指,除「06年遺囑」外,陳振聰亦曾展示一張內容跟「06年遺囑」相似的草擬文件,但沒有龔、王及吳的簽名,根據「靜電探測儀」(ESDA)報告,指出該張文件上有3人的簽名印痕,而且3個簽名位置完全相同。不過,王永祥及吳崇武作供稱,當年只在一張文件上簽名,沒有簽署其他文件。張健利說,3人當年簽署文件時,有互相傳遞文件,但該草擬文件上的簽名印痕,卻跟「06年遺囑」的簽名位置一模一樣,證明有人偽造。
陳方反駁指偽造毋須摺紙
代表陳振聰的Ian Mill昨反駁華懋提出「06年遺囑」屬偽造之說,指出若陳振聰真的偽造遺囑,根本不會愚蠢得將該張有簽名印痕的文件交出,他可以銷毀該文件。至於龔如心的簽名被驗出是在文件對摺後才簽上,Ian Mill說,一般偽造者根本不會將紙屈摺,然後才簽名,因為會增加偽冒的難度。華懋陣營的筆跡專家Robert Radley最初的報告只列出遺囑簽名與樣本的不同之處,忽略其相似之處。陳振聰不諳英語,沒有能力撰寫該份英文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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