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擴闊須呈報的嚴重事故範圍,「有可能」對病人構成嚴重傷害,便要呈報。
2.各醫院聯網組4至5名成員的「根源分析小組」;醫管局總部成立50人的「嚴重事故核心小組」,調查嚴重事故成因。
3.實施「病人安全巡視」,臨床部門、醫院行政人員、醫管局總部均要定期巡視醫院。
4.由藥劑師配高風險藥物,例如化療藥等;亦以整排包裝藥丸代替零散藥丸等。
5.制定「連貫清單」予各醫院聯網,按清單考慮犯錯員工的紀律處分方式;醫管局設立「中央職員紀律委員會」統籌極嚴重事故的懲罰機制,統一懲罰犯錯員工。
6.醫管局2010/2011年度前,在全港臨床急症醫院實施「二維條碼」,利用電腦核對病人的身份及病歷,減少人為出錯機會。
7.增加受訓護士數目;減少醫生工時及工作量。
■資料來源:醫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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