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對同居男女覷準抽新股退票上,收款人身份證號碼第4及第5個數字以「××」取代,聯同母親及胞弟女友,使用各自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再以不同的第4及5個數字組合,重複認購7隻國企新股,以增加中籤機會,成功獲利27萬元;4被告早前認罪,昨各被判囚9個月。
首宗股票配售詐騙案件
男被告歐偉明(35歲)與同居女友陳慧儀(34歲),均是私人補習老師,男被告母親連舜娟(58歲),及男被告胞弟的女友張麗堅(26歲),4人早前承認7項串謀訛騙罪。暫委法官葉佐文判刑時表示,本案是首宗股票配售詐騙案件,其他國家亦未有同類案例。法官斥責本案是一連串精心部署的計劃,破壞了股份配售制度一人只限遞交一份申請表的公平安排。
利用郵局轉遞重複申請
法官續指,雖然被告辯稱犯案意念來自網上討論區的網友留言,但法官不能排除眾被告是此詐騙手法的原創者,因他們意念完善,利用郵政局的轉遞服務令計劃得逞。眾被告非常了解不能在招股書上填寫虛假資料,一人也不能遞交多於一份申請書,但他們明知故犯,對其他申請人造成不公平。由於罪行相當嚴重,判處社會服務令或緩刑等非監禁式刑罰並不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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