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死因聆訊庭昨就30歲尼泊爾男子林寶(Limbu Dilbahadur)的死因繼續研訊。死者家屬代表律師根據開槍警員的受訓記錄,指他曾被教官評為「心急開槍」、「過早拔槍」、「在未有生命威脅下而拔槍」,律師又質疑開槍警員早已得悉死者曾經襲擊路人,理應考慮到可能有暴力發生,不應單獨上山處理投訴。
開槍警受訓曾被評「心急開槍」
死者家屬代表律師指出,根據警員許嘉麒於2005年10月26日的戰術訓練記錄,被評為「過早拔槍」,及「在未有生命威脅下而拔槍」,許只說記得,但對另一份同年的策略訓練記錄指他「心急開槍」,他則回應不記得此事。
開槍警員許嘉麒表示,於今年3月17日駕電單車與拍檔巡邏,至中午12時43分收到指示,要求到樂民新h一山坡處理一宗滋擾案件,他即時與拍檔分開在附近進行兜截,期間屋h保安員向許表示,該懷疑沒有身份證的男子沒有居所,出現在山坡已有半年,許因而得知對方是流浪漢。至1時19分,許致電報案人衛小姐,並按她的描述到達林寶身處的山坡,而衛亦有向他提及該男子曾襲擊路人。
家屬律師質疑,警員早已知道該男子是曾襲擊路人的流浪漢,應該考慮到對方難以預測或「好大火氣」,反問許是否認為獨自上山找林寶沒有問題。許坦言當時認為問題不大,至於對方是否「好大火氣」則「未接觸唔知」,又指到達現場後,短時間內已被人襲擊,故來不及通知在附近的拍檔。他又解釋「你要用比對方高一層次的武力才可以控制對方,如果大家的武力一樣,大家只會對抗而達不到(克制對方的)目的」,而他處理本案時,亦採取此項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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