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雷曼兄弟「爆煲」逾1年,消委會前日終於首次「出手」協助雷曼苦主入稟法院索償。今次獲消委會消費者訴訟基金協助入稟的中年女護士,去年初在花旗銀行職員游說下,以50萬元「養老金」購買雷曼相關產品,但職員一直未有透露風險,又未得事主同意便將事主定為「進取」及「經驗豐富」的投資者,令她血本無歸。雷曼苦主大聯盟召集人陳光譽認為,今次事件是銀行違規銷售的典型例子,估計會有更多苦主提出訴訟。
案情指,原訴人Chan Mei Yin任職護士,11年前在花旗銀行觀塘裕民坊分行開設戶口。去年1月11日,當時Chan一筆40萬元定期到期,銀行職員致電邀請她會面。職員會面時游說Chan購買年息約4%的高息票據,並聲稱即使股市大跌一半,其損失不會超過10萬元,Chan最後以50萬元購買有關產品。
雷曼倒閉 始被評高風險投資者
職員一直未有向Chan透露票據年息高達31%,亦沒有解釋何謂「對家風險」;而Chan去年9月15日(雷曼倒閉當天),才知道有人擅自為她填寫風險評估,將她定為高風險投資者。
雷曼苦主大聯盟召集人陳光譽表示,有關個案是銀行違規銷售的典型例子,雖然法律成本高昂,但不排除其他苦主將相繼以個人身份提出訴訟。陳光譽亦批評消委會「嘆慢板」,因為雷曼事件發生1年以來,消委會至少收到逾萬宗個案,至今才協助一宗入稟,情況令人失望。他又說,4.5萬名雷曼苦主,當中有126名苦主要求消委會透過訴訟基金協助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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