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9年10月15日 星期四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采風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翠袖乾坤•「簽保」作為小懲大戒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9-10-15]     我要評論

翁靜晶

 「普通襲擊」與「簽保守行為」是一對如影隨形的兄弟,在法庭上,兩者經常攜手合作,一同打擊暴力罪行。例如:曹格在街頭將側田毆打一事,警方循「普通襲擊」調查,便是起動了這「兄弟機制」的一部分。至於「簽保守行為」的另一部分是否可以發生配對作用,則有其特定的考慮因素。

 「簽保」,乃是被告人對法庭的一個嚴肅承諾,以書面簽下「不再犯錯」的擔保。其最大的優勢,是不會留有案底;嚴格上不算懲罰,而是對當事人的一種約束。若然被告在約定的期限(一年至三年不等)內違反承諾,則須交付一筆罰款(稱作擔保金),以懲治其言而無信。

 「簽保」最適用於「一時之氣」,且又性質輕微的暴力案件(譬如是家庭糾紛,以及鄰居與朋友之間衝突事件),能有效防止「朝見口,晚見面」的人,再次打打鬧鬧,對付脾氣暴躁而破壞社會安寧者,有如替孫悟空戴上了「金剛箍」。根據律政司的檢控指引,涉案情節必須是輕微,且被告與受害者已和解,方適合簽保守行為。被告過往是否有同類刑事紀錄,也在考慮之列。通常,初犯者獲准簽保的機會較大。

 普通襲擊,乃是芸芸傷人罪行中最性質輕微者(受害人一般只涉輕傷),是以最適合以「簽保」作為小懲大戒。按《裁判官條例》第六十條及《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一千零九十一條,「簽保」先由控方提出,再經被告、受害人、裁判官三方同意,被告再在法庭前承認全部案情(但毋須認罪)便可,過程相對是快捷簡單,能省卻不少律師費。

 以「簽保」化解「襲擊」控罪,是當今刑事法庭最寬大的處理方法,屬於「法外開恩」,任何人若有幸被判之,該視為一個改善脾性的鍛煉也。

相關新聞
百家廊•人最在意的事情 (2009-10-15) (圖)
翠袖乾坤•「簽保」作為小懲大戒 (2009-10-15)
海闊天空•受縱慣了的台灣大學生 (2009-10-15)
琴台客聚•行家一出手 便知有沒有 (2009-10-15)
生活語絲•都是行李牌闖的禍 (2009-10-15)
師人物語•壞學生的壞 (2009-10-15)
獨家風景•科學家的愛 (2009-10-15)
百家廊•紀念錢鍾書 (2009-10-14)
翠袖乾坤•何韻詩向容祖兒傳情又如何? (2009-10-14)
娛視觀•《賣花姑娘》洪英姬 (2009-10-14)
琴台客聚•有愧於文化古人 (2009-10-14)
杜亦有道•只此「永和」 (2009-10-14)
思旋天地•有太陽的地方便有客家人 (2009-10-14)
路地觀察•西經之路 (2009-10-14)
百家廊:紀念王泗原 (2009-10-13)
翠袖乾坤:紐約A貨 (2009-10-13)
海闊天空:數位寬頻 未來世界基石 (2009-10-13)
琴台客聚:易經.客觀世界 (2009-10-13)
生活語絲:大吹大擂一戰役 (2009-10-13)
思旋天地:中大榮耀 港人驕傲 (2009-10-13)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采風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