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生銀行家族媳婦兼前港姐亞軍錢慧儀,指控3名前菲律賓籍家傭,1個月內在其舊山頂道大宅偷竊價值逾2萬元的150件童裝衣物及鞋履,3女傭昨被裁定偷竊罪成,各被判入獄3個月。裁判官文偉新指雖然涉案衣履為二手物品,但3名外傭破壞僱主對她們的信任,且犯案歷時一段時期,須判以監禁式刑罰。
3名女被告為Marites Alberto Saddaran (34歲)、Aubrey Leal Garcia(25歲)及Ginavilla Velasco Gongob(41歲),均否認於今年10月至11月3日期間,在錢慧儀位於舊山頂道3號錦園大廈住所內,偷取150件兒童衣物、背包及鞋履等,當中包括NIKE和ADIDAS等名牌波鞋,經審訊後同被裁定罪名成立。
官指錢慧儀證供可信
裁判官文偉新認為,事主錢慧儀的證供可信,相信她並非如辯方所指曾准許各被告自行處理失物,雖然她未能全數記起涉案物品的牌子,但並不削弱其證供可信性。鑑於各被告經審訊後被定罪,故刑罰上未能獲得扣減。3名被告雖無刑事紀錄,但案件涉及違反誠信,即使失物只是二手物品,仍不能成為犯案藉口,須判以監禁,案中逾百件衣物鞋履已物歸原主。
辯方律師求情指,3名被告因案件失去工作和收入,且留有案底,從此不能再獲批准來港工作,3人均為家中經濟支柱,希望裁判官予以輕判。
律師求情:3家庭失支柱
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羅軍典呼籲僱主與外傭相處時要軟硬兼施,「說話要軟,但態度要堅決。」他指僱主在工作上難免要教導外傭,但應避免以辱罵性字眼斥責傭工。即使懷疑家傭淪為「家賊」,也不一定要即時解僱家傭,即使掌握充分證據,也要考慮家傭的工作表現,須知遇上合適的外傭並不容易,僱主可以先警告外傭若再有同類情況,必會秉公辦理。
對於案中事主錢慧儀5年內共辭退30名外傭,羅認為有可能因僱主對外傭的要求高所致,但若對方家住大宅而須聘請多名工人,則未能批評她經常辭退傭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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