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因販毒入獄20年的「社團大佬」洪漢義,出獄後篤信基督教,「金盆洗手」開設足浴店,警方去年於其足浴店內搜查時,揭發洪因一宗交通案被通緝,其後雙方發生肢體衝突。洪漢義與一名職員早前分別承認拒捕及阻差辦公等罪。裁判官考慮到案中有警員受傷,感化官亦認為2人的背景不適合接受社會服務令,判處洪監禁4星期,其下屬則須入獄2個月,2人要求保釋等候上訴的申請亦被拒絕。
對犯事感後悔 襲警出於誤會
擁有3家店舖、過百員工的足浴店主要股東洪漢義(61歲),昨透過律師強調自己並非三合會成員,只是過去坐牢時認識相關人士,他對犯事感到後悔,強調與警員衝突是出於誤會,且事件發生於足浴店內,並非公眾地方。
裁判官指感化官報告指洪不願意透露自己背景,感化官遂與其前妻會面,但發現2人的說法有矛盾。裁判官指2名被告是持續的犯案者,任何人阻差辦公必須接受懲罰,加上案中警員因首被告阻撓而受傷,2人無可避免要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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