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陳辰)前「民運領袖」周勇軍去年9月由美國經澳門抵達香港後,因使用偽證並涉及內地一宗金融詐騙案而被香港警方拘留後,遣送回內地,並被法院裁定金融詐騙罪成立,判監9年。就有關事件,特區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強調,香港警方只會為防止及調查罪案才作拘留行動,而入境部門在執行遣送行動時亦必須依法,不會隨意將入境人士遣送到其他地區,更不存在受政治因素及任何政府影響。
李少光昨日在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時指,當局不會評論個別個案,但入境處在處理持偽造證件入境者時,均會按既定程序及法例,如持偽證入境者一般會對入境處的調查採不合作態度,當局會以專業手法搜集持偽證者的身份資料,然後遣返其原居地;有關人士有權提出異議表達個人意願,更可提出申訴,故他不覺得當局在處理有關問題時有任何嚴重失職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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