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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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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教師涉淫辱8少男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0-02-06]     我要評論

 【本報訊】40歲中學男教師涉嫌從網上認識13歲男童後,相約到公廁及寓所內發生性行為,事後給予男童約2千元報酬。案件昨日提堂,男教師暫毋須答辯,押後至3月19日,待取法律意見及警方進一步調查後再訊,其間被告須還柙監房看管。據悉,被告向警方承認,曾給予金錢與另外7名青少年進行「性交易」。

 涉嫌非禮男童的中學教師李德輝昨日被拒絕保釋申請後,即向裁判官馬漢璋請求讓他打電話予僱主,商討辭職事宜,終獲法官准許在羈留期間致電,被告亦禮貌地向馬官說道:「多謝!」

 被告共被控3項非禮罪,分別於去年12月22日,在深水囃R閣h商場地下男廁內非禮男童X,另外2次於今年1月11日及17日,在被告天水圍住所內非禮同一名男童。

男童為貪2千元忍辱

 控方透露,男童X現年13歲,與被告在去年11月透過互聯網認識。其後2人相約見面,被告帶事主到該深水鶧茬鶪蓬Z內互相口交。直至今年1月,被告先後2次邀約事主到寓所互相口交,到第3次(即1月17日),被告更將手指插入事主肛門部位。事主後來向學校社工投訴,被告在家中被警方拘捕,警誡下承認所有事情。據悉,事主為了約2千元的報酬,答應與被告的行為。

警查MSN尋另7受害人

 另外,控方指被告向警方表示,曾與另外7名14至19歲的青少年發生性行為,但強調對方均為自願,雙方只是一場交易。事後被告給予他們金錢了事,並將他們的資料儲存於電腦內。警方已檢取被告的電腦調查,以檢驗當中的msn紀錄,需時聯絡及找尋相關的受害人。基於案情嚴重,控方反對被告擔保。

 辯方律師為被告申請保釋時提及他為中學教師,沒有任何刑事或棄保潛逃紀錄,希望能以現金1萬元擔保外出,好讓他能外出向任職的學校處理辭職事宜,但最終被法官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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