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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欣(左)12歲時因干犯盜竊被警司警誡,犯案後感到十分後悔及內疚。本報記者譚靜雯 攝
【本報訊】(記者 譚靜雯)青少年犯罪案件有年輕化趨勢。青年協會去年在屯門、荃灣、葵青和東涌接獲623宗青少年因犯罪需要接受警司警誡的個案,其中12歲的女性犯案者有上升趨勢,由2008年19宗增至去年30宗,增幅高達58%;更有少女擔當幫兇角色,誘騙女同學或朋友到僻靜地方,讓男性朋友非禮。青協指,少女較早熟,11、12歲升中後容易結交壞朋友,她們過往多涉及店舖盜竊,但近年犯案類型愈趨多元化,包括暴力欺侮、恐嚇、毒品,甚至非禮案件,情況令人憂慮。
青少年騙案激增2倍
全港每年因干犯罪行而接受警司警誡的青少年約為2,000人,警方會轉介當中約600人由青協的「青年支援服務計劃」跟進,該計劃去年共接獲623宗個案,較2008年687宗減少9.3%。當中以盜竊及暴力罪行較多,分別佔整體59%及20%。不過,涉及行騙的案件則明顯上升,達16宗個案,較2008年增加2倍;涉及「與毒品有關」罪行則有20宗,按年增加1倍。
需要接受警司警誡的青少年,年介13至15歲居多,佔整體57%,年齡最小的僅10歲。其中,12歲的女性犯案者有上升的趨勢,由2008年19宗增至去年的30宗。「青年支援服務計劃」單位主任黃秀儀指出,少女較早熟,升中後容易結交壞朋友,並受朋輩影響干犯罪行。她說,曾有個案將10元的鈔票撕開半張繳付巴士車費,亦有個案於網上放賣物品後,取得金錢而不送貨等。
她說,現時網絡資訊頻繁,青少年易受不良資訊和社會風氣影響,社會各界應給予正面協助及引導,啟發青少年的潛能及興趣,重回正軌。
中二女生受警誡自新
就讀中二的阿欣,12歲時因干犯盜竊被警司警誡。當時,她在學校午飯時間留意到同班同學將手提電話遺留於班房,便將電話據為己有,並趁午飯時間乘坐的士到商場把電話變賣,獲得1,300元不義之財,後被老師發現及報警。她坦言,犯案後感到十分後悔及內疚,認為對不起母親,現積極讀書向母親證明自己已改過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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