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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撞死人的尚冠豪被判監3年半。
【本報訊】曾有超速駕駛被罰停牌前科的航運公司董事尚冠豪,凌晨時分酒後駕駛一輛有「戰神」稱號的日產GT-R跑車,在跑馬地黃泥涌道超速行車,將站在馬路中心截車的21歲醉酒美國籍青年撞死,被裁定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罪成。法官斥責被告在意外發生時的駕駛態度極度差劣,醉酒還要超速駕駛。而被告在意外發生後更要求目擊者暫時不要報案,顯然在拖延時間圖令自己體內的酒精揮發,意圖逃避責任,罪加一等,需加監半年,最後判處被告入獄3年半、停牌3年及罰款5,000元。
現年34歲的被告尚冠豪,在1996年取得駕駛執照後,曾有超速、橫過雙白線、行車時用電話等共多次交通違例紀錄,在2001年曾因駕駛超速45公里而被停牌。
30親友聽審 聞判痛哭
被告早前承認使用欠妥車輛及醉酒駕駛2項罪名,但卻否認一項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罪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昨日於區域法院判刑。被告在庭上有近30名親友到庭聽審支持,但被告接受判刑後露出苦惱神色,有親友禁不住在庭內痛哭。
法官形容本案是雙重悲劇,因死者為年輕的美籍青年,首度來港旅遊便意外喪命,其家人必定承受極大悲痛;另方面,意外亦令被告抱憾終生。
辯方透露,被告剛育有一名4個月大女兒,其家人、僱員均為被告撰寫求情信。意外令被告及家人承受重大打擊,被告及其妻子和母親均需要接受精神輔導,望法官予以輕判。
酒精超標2倍 超速40公里
案情指出,被告在08年11月7日凌晨3時,駕駛車窗貼上有色薄膜的違規跑車,以時速80至90公里,在限速50公里的跑馬地黃泥涌道行駛時,撞死一名21歲美籍交流生LESWING Kurt Langlie。被告的呼氣測試,顯示他體內酒精濃度為每100毫升67微克,超出法例最高標準的22微克逾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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