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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 杜
別老是說我們內地自由市場多A貨(不是A級貨而是冒牌假貨之謂),近日「寶島」台灣,也是A貨充斥之世界。二月三日台北市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公佈二○一○年首次市面食物抽檢報告中,揭示多家食品店舖販賣的肉乾標準不實,除有過量防腐劑等問題,更有不少散裝牛肉乾摻入豬肉乾在內,有些甚至「豬代牛」之比率多於百分之五十,即是有些稱為「牛肉乾」中,竟有一半份量是以豬肉乾頂包替代的。
當然豬肉比牛肉的成本,起碼低百分之卅至五十,若果落足味料—調味劑、鹽、糖,水楊酸、防腐苯甲酸、味精等等,醃製後同屬瘦肉精肉部分,一時間不易分辨。的確傳統上不法商販以豬代牛向來已有人混水摸魚,業者指出甚至曾有人以廉價魚肉乾代牛肉,不過以前作假者比例不大,如今有些整批銷往國內大陸的,竟有些一百斤牛肉乾中,摻有三四十斤豬肉,國內人如港澳星馬華人早年喜吃台灣牛肉乾,認為好味又時髦,但其味之好劣真假內地人又不易分辨,形成了專以A貨騙同胞牟取暴利,實在也「太過傷害自己骨肉同胞之感情了」。
台灣政府正為此加重刑罰,裁罰此等作假之商人,宣布發現A貨牛肉乾者即全部回收,否則檢控發現一公斤罰新台幣三萬元以上或監禁半年,以維護購買吃食者健康安全又維護台灣商譽。
以豬代牛可說是最缺德的A貨,因為有些西北西南回族民眾傳統吃牛不吃豬,如新疆伊斯蘭教信眾更是絕對不沾豬肉之民族,吃牛肉乾是他們孩子青年的最佳最普遍之享受,而這些A貨牛肉乾不安好心要他們「打爛齋砵」誤吃豬肉,令他們無意犯了禁,真是罪大惡極之事。
記得少年時筆者踢足球,為當年廣東青年隊一員,當年有一位隊友來自陝西省,是回族人,誓死不吃豬肉,有一次我們全隊赴中山縣表演賽,當地工人送給我們十盒中山杏仁餅,每餅有一片肥豬肉作夾心的,十分好味,我們頑皮引了那位回教隊友也吃了很多個,「好味呀好味呀」之時才告訴他是豬肉做夾心餡的,此人大怒追我們來打又打不過,竟躲起來狂哭,足足哭了一夜,從此我們才知這認真不得了,明白人家的民族信仰一定不能瀆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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