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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鄭佩琪)民政事務局及法援署正就法援受助人資格進行每5年一次的檢討。法律援助服務局建議,當局提高受助人的資產上限,放寬長者申請人的資產限制。據悉,政府的檢討報告最快於本月底公布。另外,法律援助服務局將著手研究在警署長駐律師,免費為被捕人士提供法律意見,保障被捕人士的權益。
現時法援制度規定,「普通法援計劃」申請者及配偶的總收入及資產不可超過17.58萬元;「輔助法援計劃」申請人的總收入及資產則不可超過48.84萬元。
防長者敗訴「一無所有」
法律援助服務局主席陳茂波表示,現行的申請條件有需要放寬,「建議某些年齡的人士,申請的資產限額可以放寬。」該局將於本周四開會商討有關建議,並把建議呈交政府,包括容許長者保留一定金額的資產,毋須納入資產計算範圍內。該局解釋,由於打官司動輒十多萬元,提出此建議是希望保障長者一旦敗訴,也不會「一無所有」。
法律援助服務局有意擴大法援服務範圍至社區,早前成立社區法援服務3人專責小組。其中一個構思是安排律師在警署,為被捕人士在接受警員問話前,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以保障被捕人士的權利。法律援助服務局成員兼律師熊運信說,現時,一般被捕人士直至抵達法庭後,才有機會接觸法庭當值律師,其權益未能被有效保障;倘警署有律師駐場,則可為被捕人士提供法律意見,由於只是初步構思,實際運作需要仔細研究。
參考英加澳社區法律服務
社區法援服務專責小組另一工作是研究在社區推動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並推廣法律知識。法律援助服務局已聯絡香港社區組織協會,聽取有關推行免費法律服務的經驗,並會到該協會參觀,及參考英國、加拿大及澳洲的相關經驗。陳茂波說,倘能夠在社區層面解決糾紛,有助減少訴訟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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