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邱益忠)香港打工仔「開OT(超時工作)」情況嚴重。有調查發現,每10間受訪公司之中,有7間公司的僱員需要超時工作,每日加班時間由1小時至2小時不等,以會計部門最常加班,但逾半公司未有為員工提供超時工作補償。JobDB集團執行董事顧家強認為,若僱主認為工作性質令某些職位需要超時工作,應在聘用員工前清楚提及,此舉可為員工作心理準備,避免日後不必要衝突。
七成企業需超時
JobDB.com今年1月進行網上招聘調查,訪問110間企業,以了解現時打工仔超時工作的情況。調查發現,70%受訪公司指出大部分員工需超時工作,當中51%認為工作性質令加班情況無可避免,另有28%公司讚賞員工超時工作,顯示他們對公司的歸屬感。不過,亦有15%受訪僱主將加班責任歸咎於他們的員工,認為加班是因為員工的時間管理欠佳。
會計部OT常客
調查指出,22%受訪公司指出,會計部在過去3個月經常加班,其次是文職/秘書、工程、採購,各佔9%;若以加班工時計算,工程每天平均超時工作1.92小時,而採購及會計分別為1.79小時及1.58小時。不過,僅44%受訪公司會為員工提供加班補償,包括提供補假(53%)、膳食津貼(41%)、現金津貼(39%)或交通津貼(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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