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機蔬菜售價較一般蔬菜高數倍至十數倍,有菜販覷準兩者利潤上的差距,將一般蔬菜冒充為有機菜出售,並訛稱該批蔬菜是「香港浸會大學認證」的有機蔬菜被控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前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2,500元。
案情透露,去年9月,海關收到投訴,指元朗大橋街市一菜檔出售偽冒的有機蔬菜。海關遂採取行動,在涉案菜檔檢獲150斤總值2,450元假冒有機的20多款蔬菜,包括南瓜、番茄、節瓜、白菜仔、小唐菜及油麥菜等。
農場獲認證 內無涉案菜種
海關人員在該菜檔調查時,檔主聲稱所出售的有機菜來自他本人經營並獲香港浸會大學認證的本地有機農場,菜檔並且展示一面寫有「有機菜,香港浸會大學認證」字樣的橫額。海關調查後發現,檔主的有機農場雖獲浸會大學香港有機資源中心認證,但並沒有種植涉案的蔬菜,懷疑菜檔從未獲認證的農場收購一般蔬菜,冒為有機菜出售。
海關商品說明及貨物轉運管制科總貿易管制主任植順群表示,有機蔬菜是指按有機標準生產及種植的蔬菜,一般售價較普通蔬菜為高,懷疑有不法商人,訛稱其出售的產品為有機產品,以獲取更高利潤。是次涉案的蔬菜經化驗後證實不含有害物質。
植順群強調,根據《商品說明條例》,出售或供應附有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如聲稱獲得任何人或機構認可的虛假或誤導性陳述,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她呼籲商販切勿以身試法,而消費者選購有機蔬菜時,應謹慎選擇和向有信譽商舖選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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