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羅敬文)極具爭議性的最低工資立法猶如雙面刃,處理不宜隨時適得其反。經營清潔公司的僱主指出,現時清潔工人普遍時薪約27至28元,與統計處的調查結果相符,亦是勞資雙方可接受的水平,倘若調高薪酬,將加重僱主負擔。為爭取工作標書,不排除清潔業會出現「頂爛市」及施以「陰招」剝削員工權益,如「假自僱」或兼職等,甚至裁員,令最低工資立法變相是「好心做壞事」。
承接清潔工作的小型公司老闆姜炳耀表示,現時清潔工普遍時薪約27至28元,薪酬開支佔營運成本的重要部分,若時薪每上調1元,薪酬成本便增加約10至20%,擔心當局訂下的最低工資水平偏高。他認為,維持現有水平已很合理,若接納工會建議將最低時薪定為33元,難免出現裁員,甚至使市場競爭愈趨惡化。
姜炳耀表示,清潔公司多數參與投標工作,即使當局訂下最低工資,亦難以改變業內「頂爛市」的情況,以低價投得標書。為控制成本,僱主會聘用「假自僱」或兼職等員工,甚至出現有員工未達最低工資水平的知法犯法行為,倘若上調時薪,僱主日後聘請員工時會更挑剔,選擇熟練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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