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成人雜誌兼職的中年男子,為搜集港鐵非禮題目,尾隨偷拍14歲男學生在港鐵的情況,然後誣衊對方在車箱內非禮女生,聲稱有10秒的手機片段為證,強行帶男生到附近公園掌摑,迫令男生須交出2.8萬元在雜誌刊登道歉聲明。
男生母親議價後同意交出4,500元及暗中報警,當中年漢於今年1月6日收款後,即遭埋伏的探員拘控,昨在區域法院因勒索、襲擊及偷竊等4罪,被判入獄18個月。
法官葉佐文在判案時稱,46歲被告陸志棠的勒索行為,令受害男生及其母親飽受折磨,被告與同黨誣告身高5呎11吋的中四男生非禮,強行帶他到公園,並出手掌摑男生以使對方就範,考慮被告過往有行劫詐騙等8項案底,以及被告坦白認罪,乃判被告入獄18個月。
|